有几个周家的人走上来,含笑和金根招呼。
有个五十来岁的高高的妇人,一脸精明的样子,是新郎的寡妇母亲,朝着谭大娘走过来,抓住她两只手说“嗳呀!
大远的路,让你走这么一趟,真不过意!”
明天要做新郎的那男孩子站得远远地微笑着。
谁也不朝新娘子看,但当然她还是被观察着的。
她也微带着笑容,而仿佛心不在焉似地,漫无目的四面望着。
大家招呼过了,就一同进去,先经过一番低声争论,要推出一个人来,出面和干部说话。
当然应当由男方上前,而且刚巧新郎的母亲在一切有关方面是她最年长。
但是她坚持着这不是女人做的事,要金根去。
金根一定不肯。
最后是新郎大大哥做了代言人。
和干部说明来意之后,大家都挤在桌子前面,等着干部找出该填的表格,新郎新娘被推到最前方,低着头站在桌子跟前。
“你名字叫什么?”
干部问那年轻人。
“周大有。”
“是那里人?”
“周村的人。”
“你要跟谁结婚?”
他很快地咕噜了一声:“谭金花。”
“因为她能劳动。”
金花也回答了同样的问句。
实健拔什么要跟他结婚?”
她也照别人预先教的那样,喃喃念着标准的答案:“因为他能劳动。”
任何别的回答都会引起更多的问句,或许会引起麻烦?br>新郎新娘在表格下面捺了指印。
他们的婚姻在法律上已经成立了,但是习俗相沿,明日还要热闹一下,暂时新娘还是跟着娘家人一同回去。
周家和谭家的人在区公所外面分了手。
“明天早点来呵,谭大娘。”
新郎的母亲再三说。
“你今天早点回去歇歇吧,明天有你忙的。”
谭大娘说。
谭家几个人在小镇上缓缓走着,一路看热闹。
金花静静地,一句话也不说,手里牵着那小女孩。
他们走过镇上唯一的饭馆子,是一座木板搭的房屋,那没油漆过的木板,是一条条不均匀的鲜明的橙黄色。
门面很高大,前面完全敞着,望进去里面黑糊糊闹烘烘的。
房顶上到处有各种食料累累地挂下来,一棵棵白菜,灰扑扑的火腿,长条的鲜肉。
乳白的脆的豆腐皮,与淡黄色半透明的起泡的鱼肚,都挂在客人头上。
跑堂的同时也上灶,在大门口沙沙地炒菜,用夸张的大动作抓把盐,洒点葱花,然后从另一只锅里水淋淋地捞出一团汤面,嗤啦一声投到油锅里,越发有飞沙走石之势。
门外有一个小姑娘蹲在街沿上,穿着邮差绿的裤子,向白泥灶里添柴。
饭店里流丽的热闹都满溢到街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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