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当时刘峰那么做是不是不想活了。
用他的命带路,必要,似乎也不必要。
刘峰等候救护车的岔路口离包扎所不到七公里,假如驾驶员先把他送进急救帐篷,再掉头给××团送弹药给养区别也就是三四十分钟,几百个弹尽粮绝的军人无非延长三四十分钟的弹尽粮绝。
没错,那三四十分钟里,有遭遇敌人袭击的可能,也有太平无事的可能。
事后看,确实太平无事;××团的无线电被炸毁,稀里糊涂脱离了作战,此后的两天都没有被卷入战事。
我也不知道,刘峰选择冒死帮驾驶员送给养弹药,是他高贵人格所致,还是想创造一个英雄故事。
也许他跟何小嫚一样,潜意识里也存在着求死的愿望。
这个秘密愿望是在林丁丁叫喊“救命啊”
的刹那开始萌生。
也许晚一些,那念头萌生在我们全体对他反目的时候。
刘峰在那个卡车驾驶员发疯一样开着车往包扎所赶的时候,心里是狠狠的,赶吧,赶不及了,你赶不过我动脉流出的血。
卡车被开进一个个弹坑水洼,泥水溅到两侧车门的玻璃上,刘峰被惊醒。
驾驶员见他醒来,咋呼带出哭腔:“你个舅子!
你诓老子!
你不想活,你莫要死在老子的车上嘛!”
刘峰露出得逞的微笑:这就是他要的,他的死将创造一个英雄故事,这故事会流传得很远,会被谱成曲,填上词,写成歌,流行到一个女歌手的歌本上,那个生有甜美歌喉的林丁丁最终不得不歌唱它,不自禁地在歌唱时想到他,想到他的死跟她是有关系的,有着细细一根纤毫的关系,但她脱离不了那关系。
夏夜,那一记触摸,就是他二十六岁一生的全部情史,你还叫“救命”
?最终送命的是我。
在卡车狂奔发出快散架的声音中,他称心如意地看着泥浆在玻璃上溅着礼花。
刘峰想到这里,眼睛看着被泥浆彻底弄浑的玻璃窗,心满意足地闭上眼睛。
刘峰被送到包扎所已经是深度昏迷。
驾驶员此刻对刘峰已经形成英雄崇拜情结,为他献出三百毫升的O型热血。
刘峰的事迹是从驾驶员口中传出的。
正好军区一个记者在这个包扎所采访,就把事迹写成了报道,叫作《与生命逆行》。
那篇报道和何小嫚的报道前后脚见报。
我当时还是这行的新手,看了这两篇报道,只觉得哪里不对劲,不是那么回事,可说不出所以然。
我遗憾那两篇报道不是我写的。
无论如何,我了解的他们,是多出许多层面的。
何小嫚在一篇五千字的报告文学里是这么个形象:柔弱而倔强,坚韧而充满理想主义,一副瘦削的铁肩膀把一个重伤员背了十几公里路,背过山谷河滩,背过蛇蝎横行的丛林,背过敌人出没的村落,从死亡边缘背回人间。
何小嫚读到这篇报道时不相信那个女主人公是自己。
她把经过回想了一遍又一遍,怎么也跟报道不像一回事。
大致是这样一个经过:她和另外一个年轻的男护理员搭乘一辆运输烈士尸体的卡车回包扎所,卡车误入雷区,车被炸毁,驾驶员和副驾驶员当场牺牲,那个同行的男护理员腿部负伤,她搀扶他步行十多里地,途中碰到一个纪录片摄制组,用装载摄制设备的车把他们送回了野战医院。
何小嫚在搀扶男护理员行军的途中,他过度疲劳,走不动了,可是又不敢停留,她确实背过他一小段路,而不是报道里写的那样:背着受伤的战友跋山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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