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存档1 警察蒋不凡-《天吾手记》

二 存档1 警察蒋不凡(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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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盛夏,北京奥运会前夕,也是我跟他一年之后,城市边缘的一栋联体别墅里,发生了一起灭门案。

受害人一家三口,两个大人,一个上小学一年级的男孩儿,在家中被割喉,死相很惨,家中藏的现金一分没留,连零钱都拿走了。

那时候已经很少人愿意在家中放大量现金,除了像受害人那种,搞轻工业产品批发的生意人。

他用受害者家中的筷子挑开喉咙看,然后把筷子留在伤口里,站起来说,一刀,可以可以。

我在旁边皱眉,他说,怎么着?恶心?我说,不是,我觉得你有点不尊重受害人。

他说:最尊重受害人的方式是把案子破了,你给我破破看看,你尊重。

我说,两码事,你这是偷换概念,老把两件事混成一件事说。

他说:能混成一码事,就是一码事。

说说你的想法。

我说,凶手是个老手,而且缺钱,或者说,好几年不干了,不知道为什么又干了。

他说:凑合,不过还是棒槌。

我让你看这几年的卷宗你看了没?我说,都看了。

他说,是,都白看了。

2002年大年三十儿凌晨五点二十左右,一个卖鞭炮的离异男人和十三岁的女儿在家里被割喉,现金全没了,那案子一直没破,一是手法确实高明,二是为了节日气氛,局里没敢大动干戈,结果错过了破案的最佳时机,三是那案子没让我负责,一个傻逼破了四个月,没破了,调走了,案子就扔那了。

无头案很多,都是负责人没头脑,懂吗?我说,懂了,一个人干的?他说,杀人的方式有很多,割喉的我干了这么多年警察见到的很少。

凶手一定是非常有自信才敢这么干,因为出血量太大,很容易弄自己身上,如果一刀没割好,受害人的惨叫可是惊天动地。

两个案子死者都是一个以上,说明他杀第一个的时候,根本就没出什么动静,这活儿你能干了吗?我说,干不了。

他说,你不但要尊重受害人,还得尊重凶手,他干的事儿我们都干不了,所以我们才得抓他们。

这案子就是例子,他的自信心完全是上次那起案子给的,结果多死了一家子人。

不过这次他跑不了了。

我说,难说吧。

他说,两次都是入室,窗户上都有栅栏,门也没撬。

我说,熟人。

他说,第一次也这么觉得,这人很可能当晚就睡在受害人家里,排查了,没排出来,凶手没前科是肯定的啦。

这次又是这手法,把两次受害人的朋友圈交叉排查一下,这人就浮出来了。

应该也是做生意的,而且最近生意有点周转不灵,我估计这人除了手黑,还有很强的嫉妒心,两次抢的人都是蒸蒸日上的同行,自己生意受挫,就杀干得红火的同行抢钱,就好像你没当好警察,就给我一枪,一个意思。

我说,别老拿我打比方行吗,你算我半个师傅。

他说,少套近乎,我从来就不是你师傅,差辈儿,咱俩就算半个朋友。

我说,那半个呢?他想了想:那半个是陌生人,别废话了,回去排吧,排出来这案子就算你破的。

我说,不行,这案子是你的。

他说,我还有别的案子,顾不了这个,这案子你负责,抓人的时候多带点人,你在后面跟着,因为你没亲手抓过人,不会弄。

这人做事相当缜密,理智得很,家里可能还藏着别的家伙,而且手上的人命太多,已经生死不惧。

所以,你给我小心点。

我忽然问,你以前带过别的警察吗?他说,没有,你是第一个。

麻烦。

我说,知道了。

他说,知道个什么?我都烦死你了,一年多了还像个靶子一样,不过我是再也升不上去了,可老王还得用我,你升上去之后,我还得找你给我报销呢,就为这个,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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