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房间,又把门关了。
我真应该去当小偷才是。
门厅里自然黑得要命,我也自然没法开灯。
我得非常小心,免得碰着什么东西,发出响
声来。
我确实知道自己已经到家了。
我们的门厅有种奇怪的气味,跟任何别的地方都不一
样。
我不知道是股他妈的什么气味。
既不是花的气味,也不是香水的气昧――我真不知道是
股他妈的什么气味――可我确实知道自己已经到家了。
我脱掉大衣,想挂在门厅的壁橱里,
可壁橱里全是衣架,一开橱门就卡塔卡嗒响个不停,吓得我都不敢往里挂衣服了。
接着我就
慢慢地向老菲芘的房间走去,走得极慢极慢。
我知道那个女佣人听不见我的声音,因为她只
有一个耳鼓。
她的哥哥在她小时候拿了根稻草一直戳到她耳朵里边,她有一次告诉我说。
她
简直是个聋子。
可是我的父母,尤其是我母亲,耳朵尖得就象只混帐猎狗。
因此我经过他们房门的时
候,走得非常非常轻。
我甚至都屏住了呼吸,老天爷。
你可以拿把椅子砸在我父亲的脑袋
上,他都不会醒来,可我母亲就不一样,你哪怕在西伯利亚咳嗽一声,她都听得见你的声
音。
她的神精衰弱得要命。
整个晚上她有一半时间起来抽烟。
最后,过了那么一个钟头以后,我终于走到了老菲芘的房间。
可她不在。
我把这事给忘
了。
我忘了在DB到好莱坞或者什么别的地方去的时候,菲芘总是睡在他的房间里。
她喜欢
这房间,因为家里就数这房间最大。
还因为房间里有一张疯子用的特大书桌,是DB向费拉
特费亚的某个酒鬼太太买来的,还有那张其大无比的床,总有十英里长十英里宽。
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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