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一章-《包法利夫人》

第一部 第一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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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喊道,“大声点儿!”

新生横下心,拼命张大嘴巴,使足全身劲儿,像大老远喊人似的喊出这几个字:“夏包法利”

教室里顿时炸开了锅,喧哗声犹如crescendo(1)那般愈来愈响,夹杂着阵阵尖利的噪声(有人乱嚷嚷,有人学狗叫,有人跺脚,有人一个劲儿地学舌:“夏包法利!

夏包法利!”

),震耳欲聋的聒噪好半天才平静下来,变成此起彼落的个别音符,但不时还会从一排座位冷不丁冒出没能忍住的笑声,仿佛一枚爆竹还没燃尽似的。

然而,罚做作业的警告雨点般落下来,课堂秩序渐渐恢复了正常,老师又要新生报名字,叫他一个一个字母拼读,临末了再重念一遍,总算听明白了夏尔·包法利这名字,当即吩咐这可怜虫上来坐讲台前的懒生凳。

他立起身来,但还没挪步便又踌躇起来。

“你找什么呢?”

老师问。

“我的帽……”

新生怯生生地说,一边心神不定地朝四下里张望。

“全班罚抄五百行诗!”

一声怒不可遏的吆喝,犹如那声Quosego(2),制止了一场风暴的发作。

“都给我静下来!”

老师气冲冲地嚷道,拿起刚从帽筒里抽出来的手帕擦额头。

“你,新生,给我把ridiculussum(3)的动词变位抄二十遍。”

随后,声音放得缓和了些:

“嗨!

你的帽子么,会找到的,没人偷你的!”

教室里安静下来。

一颗颗脑袋俯在练习本上,新生一连两小时坐得毕端毕正,尽管有人用蘸水笔尖朝他弹小纸球,墨水溅在他脸上,可他只是用手擦擦,依然坐得一动不动,眼睛垂得低低的。

晚上在自修室,他从课桌里取出袖套,把文具整理好,然后仔细地用尺在纸上划线。

我们可以看到,他很用功,每个词都查词典,弄得很吃力。

他大概就是凭这股刻苦劲头,才没降班;因为,他虽说语法还过得去,可是碰到造句就不开窍。

他的拉丁文当初是村里本堂神甫教的,父母亲图省钱,一拖再拖,耽误了送他上学。

他父亲夏尔德尼巴托洛梅·包法利先生,曾当过助理军医,一八一二年那会儿,在几起征兵事件里受了牵连,不得不退役,当时他利用自己得天独厚的条件,凭那副身材赢得一家内衣铺千金小姐的芳心,毫不费力地捞进了一笔六万法郎的陪嫁。

他相貌堂堂,好说大话,靴子扣着马刺,铮铮作响,漂亮的颊髯连着唇髭,手上戴满戒指,身上的衣服光亮鲜艳,一眼看上去就是条汉子,那股见面就熟的热乎劲儿又像个旅行推销员。

结了婚,头两年全靠妻子供养,吃得好,睡得好,捧个挺大的瓷烟斗吸烟,晚上不到夜戏散场不回家,咖啡馆里更是常客。

岳父去世,没留下什么遗产;他悻然之余,发愤办个小布厂,亏了些本,于是归居乡间,指望吃田产。

可他对农事并不比印花布在行,几匹马不打发到地里干活,整天骑到东骑到西,苹果酒不装箱拿出去买,光知道一瓶一瓶喝个痛快,院子里最肥的家禽宰了自己吃,猪的油膘用来擦猎靴,没多久他就明白对这份田产也不能存什么指望了。

于是,他以两百法郎的年租,在科地区(4)和庇卡底地区交界的一个村子,租下一座田庄兼住宅的场所;从此成天闷闷不乐,怨天尤人,悔不当初,四十五岁起就闭门不出,声称厌倦人世,只想清清静静过日子。

妻子曾经爱得他死去活来;她对他一往情深,百依百顺,他反而对她愈来愈冷淡。

当年她活泼、外向、多情,上了岁数却变得(就像酒走了味变了醋)脾气乖戾,好磨嘴皮,神经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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