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蛋、茶叶、黄油以及香肠、火腿等熟食,鸡鸭鱼肉、蔬菜水果,一切日用食品,店里应有尽有。
我们只需到店里去挑选。
店里有个男孩专司送货上门;货物装在木匣里,送到门口,放在门外,等下一次送货时再取回空木匣。
我们也不用当场付款,要了什么东西都由店家记在一个小账本上,每两星期结一次账。
我们上图书馆或傍晚出门“探险”
,路过商店,就订购日用需要的食品。
店家结了账送来账本,我们立即付账,从不拖欠。
店主把我们当老主顾看待。
我们如订了陈货,他就说:“这是陈货了,过一两天进了新货再给你们送。”
有了什么新鲜东西,他也会通知我们。
钟书《槐聚诗存》一九五九年为我写的诗里说什么“料量柴米学当家”
,无非做了预算,到店里订货而已。
我已记不起我们是怎么由老金家搬入新居的。
只记得新居有一排很讲究的衣橱,我怀疑这间屋子原先是一间大卧室的后房。
新居的抽屉也多。
我们搬家大概是在午后,晚上两人学会了使用电灶和电壶。
一大壶水一会儿就烧开。
我们借用达蕾租给我们的日用家具,包括厨房用的锅和刀、叉、杯、盘等,对付着吃了晚饭。
搬一个小小的家,我们也忙了一整天,收拾衣物,整理书籍,直到夜深。
钟书劳累得放倒头就睡着了,我劳累得睡都睡不着。
我们住入新居的第一个早晨,“拙手笨脚”
的钟书大显身手。
我入睡晚,早上还不肯醒。
他一人做好早餐,用一只床上用餐的小桌(像一只稍大的饭盘,带短脚)把早餐直端到我的床前。
我便是在酣睡中也要跳起来享用了。
他煮了“五分钟蛋”
,烤了面包,热了牛奶,做了又浓又香的红茶;这是他从同学处学来的本领,居然做得很好(老金家哪有这等好茶!
而且为我们两人只供一小杯牛奶);还有黄油、果酱、蜂蜜。
我从没吃过这么香的早饭!
我们一同生活的日子———除了在大家庭里,除了家有女佣照管一日三餐的时期,除了钟书有病的时候,这一顿早饭总是钟书做给我吃。
每晨一大茶瓯的牛奶红茶也成了他毕生戒不掉的嗜好。
后来国内买不到印度“立普登”
茶叶了,我们用三种上好的红茶叶掺合在一起做替代:滇红取其香,湖红取其苦,祁红取其色。
至今,我家里还留着些没用完的三合红茶叶,我看到还能唤起当年最快乐的日子。
我联想起三十多年后,一九七二年的早春,我们从干校回北京不久,北京开始用煤气罐代替蜂窝煤。
我晚上把煤炉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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