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熟悉这首歌,部分是由于我那台收音机,部分是由于五十年代的每位都市青年均有自己的所谓“骨头音乐”
收藏。
“骨头音乐”
即一张X光胶片,人们自己在上面刻上某段爵士乐。
我始终未能掌握这门刻录手艺,但我相信其步骤并不十分复杂,因为订货一直很稳定,价格也很合理。
这些看上去略显病态的唱片(这可是在核能时代!
),其获得方式与那些西方电影明星的咖啡色照片一样,买卖地点是公园、公厕、跳蚤市场或当时著名的“鸡尾酒厅”
,在“鸡尾酒厅”
里,人们可以坐在高高的椅子上,小口抿着泡沫牛奶冰激凌,想象自己已身在西方。
我越是这么想,便越是坚信这就是西方。
因为在真理的天平上,想象力的分量就等于并时而大于现实。
就此而言,带着后见之明,我甚至要说,我们当时就是真正的西方人,或许是仅有的西方人。
我们本能的个人主义在我们的集体主义社会中时时处处得到激励,我们痛恨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无论是党派、街道组织或是当时的家庭,因此,我们变得比美国人还要美国人。
如若说美国即西方的边缘,西方的终端,那么我得说,我们就处于距西方海岸一两千英里远的地方。
处于太平洋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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