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象本是一个空间概念,可往往却成了时间的贮存器。
所谓“浮云一别,流水十年”
,如果没有物象的提醒,我们也许根本就看不到时间的变化。
落在院子里的雨,也曾落在迦太基;而晴光潋滟的西湖水,也曾洗掉多少前朝歌姬的胭脂粉;照亮了姜公馆陪嫁丫鬟凤箫枕边的融融月色[1],也曾照亮白流苏寂寞的窗帷[2]。
形形色色的“物”
,占据了我们生存的空间,也占据了我们纷乱的记忆。
如果说时间之箭如奔流东去的长江之水,一去不回,那么江边萧萧的芦笛,却总是让曾经的过去,一次次返回我们的冥想与记忆,重现当年的羽镞之声。
中国文学传统中的追忆之光,模糊了过去、现在与未来,让物理时间的真实性变得不堪一击,从而使我们恍若隔世,不知今世何世,今夕何夕[3]。
中国传统诗文和小说中的物象,从来都不仅仅是一个场景或道具意义上对象化的存在——如铺叙场景陈设,以展现人物活动环境;描写山川风物,以展现大自然的壮美;呈现日用起居之器皿,以暗示人物身份等等。
中国文学中的物象更多地被表现为一种“意象”
,可以“赋”
,可以“比”
,也可以“兴”
。
它投射和寄托了太多的人类情感和过往记忆。
从某种意义上说,“物”
就是“心”
的外在形式。
一方面,泪眼可以问花,人与隔雨的红楼,也可以心物相望,彼此窥探心思;另一方面,物象恰恰是时间流逝的见证,是时间箭镞的回响,是瞬息万变的时间之物中较为恒定的标识物。
一个普普通通的物象,不仅可以瞬时复活全部的历史记忆,而且可以穿越未来之境,擦去时间全部的线性痕迹。
因为中国人相信“后之视今,犹今之视昔也”
。
中国人用来记述、追忆时间的物象通常有两类。
第一类是名胜古迹,它作为历史遗存,大至巍峨的城池宫殿、巷陌街道,小至埋入沙中的箭头、坐轿前的断肠銮铃。
将箭头磨洗即可听到前朝的萧萧马嘶,而感慨东风周郎、铜雀春深;夜雨闻铃则令人肠断欲绝,仿佛连行宫的月色也凄冷刺心。
刘禹锡于长庆四年(公元824年)从夔州刺史任上调至和州。
他在顺江而下,途经著名的西塞山时,写下了这样一首诗:
王浚楼船下益州,
金陵王气黯然收。
千寻铁锁沉江底,
一片降幡出石头。
人世几回伤往事,
山形依旧枕寒流。
今逢四海为家日,
故垒萧萧芦荻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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