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前途有了新光芒,那种确切的信仰把我带入更高的人生境界。
我喜欢在黄昏时来到小溪旁。
四顾没有人,我便伸足入水——那被夕阳照得极艳丽的溪水,细沙从我趾间流过,某种白花的瓣儿随波飘去,一会儿就幻灭了——这才发现那实在不是什么白花瓣儿,只是一些被石块激起来的浪花罢了。
坐着,坐着,好像天地间流动着和暖的细流。
低头沉吟,满溪红霞照得人眼花,一时简直觉得双足是浸在一钵花汁里呢!
我更喜欢没有水的河滩,长满了高及人肩的蔓草。
日落时一眼望去,白石不尽,有着苍莽凄凉的意味。
石块垒垒,把人心里慷慨的意绪也堆叠起来了。
我喜欢那种情怀,好像在峡谷里听人喊秦腔,苍凉的余韵回转不绝。
我喜欢别人不注意的东西,像草坪上那株没有人理会的扁柏,那株瑟缩在高大龙柏之下的扁柏。
每次我走过它的时候总要停下来,嗅一嗅那股儿清香,看一看它谦逊的神气。
有时候我又怀疑它是不是谦逊,因为也许它根本不觉得龙柏的存在。
又或许它虽知道有龙柏存在,也不认为伟大与平凡有什么两样——事实上伟大与平凡的确也没有什么两样。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拜访他们。
尤其喜欢在雨天去叩湿湿的大门,在落雨的窗前话旧是多么美,记得那次到中部去拜访芷的山居,我永不能忘记她看见我时的惊呼。
当她连跑带跳地来迎接我,山上阳光就似乎忽然炽燃起来了。
我们走在向日葵的荫下,慢慢地倾谈着。
那迷人的下午像一阕轻快的曲子,一会儿就奏完了。
我极喜欢,而又带着几分崇敬去喜欢的,便是海了。
那辽阔,那淡远,都令我心折。
而那雄壮的气象,那平稳的风范,以及那不可测的深沉,一直向人类作着无言的挑战。
我喜欢家,我从来还不知道自己会这样喜欢家。
每当我从外面回来,一眼看到那窄窄的红门,我就觉得快乐而自豪,我有一个家多么奇妙!
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来。
虽然过往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分出他的足音。
那是很容易的,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入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那就准是他回来了!
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中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就喘着气喊我的英文名字。
我喜欢晚饭后坐在客厅里的时分。
灯光如纱,轻轻地撒开。
我喜欢听一些协奏曲,一面捧着细瓷的小茶壶暖手。
当此之时,我就恍惚能够想象一些田园生活的悠闭。
我也喜欢户外的生活,我喜欢和他并排骑着自行车。
当礼拜天早晨我们一起赴教堂的时候,两辆车子便并驰在黎明的道上,朝阳的金波向两旁溅开,我遂觉得那不是一辆脚踏车,而是一艘乘风破浪的飞艇,在无声的欢唱中滑行。
我好像忽然又回到刚学会骑车的那个年龄,那样兴奋,那样快活,那样唯我独尊——我喜欢这样的时光。
我喜欢多雨的日子。
我喜欢对着一盏昏灯听檐雨的奏鸣。
细雨如丝,如一天轻柔的叮咛。
这时候我喜欢和他共撑一柄旧伞去散步。
伞际垂下晶莹成串的水珠——一幅美丽的珍珠帘子。
于是伞下开始有我们宁静隔绝的世界,伞下缭绕着我们成串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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