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纳在接受诺贝尔文学奖时曾说,诗人和作家的特殊光荣就是“提醒人们记住勇气、荣誉、希望、自豪、同情、怜悯之心和牺牲精神,这些是人类昔日的骄傲。
为此,人类将永垂不朽”
。
这就是伟大作家的良知。
面对卑微,我们可以投降,向一股股浊流顶礼膜拜。
写媚俗的文字、趋炎附势的文字,将大众欣赏的口味再向负面拉扯。
一边交上粗劣甚或有毒的稗子,换了高价沾沾自喜,一边羞答答地说一句“著书只为稻粱谋”
。
其实若单单为了换钱,以写字做商品最慢,而且利益菲薄。
稿费的低廉未尝不是好事,在饿瘦了真正的文学家的同时,也饿跑了为数不少的混混儿,起到了某种清理阶级队伍的作用。
其实卑微并不是我们的新发现,它是祖先遗传给我们的精神财产,你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伴随我们整个历史。
在文学作品中,它也始终存在,只是从未做过主角。
好比鲁迅先生鞭挞过的“二丑艺术”
,就是一种形象的卑微。
二丑什么都明白,表面上唯唯诺诺,背后里指点江山,但他们依旧为虎作伥。
对抗卑微是人类生存的需要。
人是一种构造精细又孱弱无比的生物,对大自然和对其他强大生物的惧怕,使人类渴望崇高。
我很小的时候到西藏当兵,面对广漠的冰川与荒原,我体验到个人的无比渺小。
那里的冷寂使你怀疑自身的存在是否真实,我想地球最初凝结成固体的时候大概就是这样。
山川日月都僵死一团,唯有人,虽然幼小,却在不停地蠕动,给整个大地带来活泼的生气。
我突然在心底涌动着奇异的感觉——我虽然如草芥一般,却不会屈服,一定会爬上那座最高的山。
当我真的站在那座山的主峰之上时,我知道了什么叫作崇高。
它其实是一种发源于恐惧的感情,是一种战胜了恐惧之后的豪迈。
也许是青年时代给我的感受太深,也许我的血管里始终涌动着军人的血液,我对于伟大的和威严的事物有特殊的热爱。
我在生活中寻找捕捉蕴含时代和生命本质的东西,因为“崇高”
感情的激发,有赖于事物一定的数量与质量。
我们面对一条清浅的小河,可以赞叹它的清澈,却与崇高不搭界。
但你面对大海的时候,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它的澎湃会激起你命运的沧桑感。
我这里丝毫不是鄙薄小河的宁静,只是它属于另一个叫作“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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