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要一个语气助词和标点符号的转换,但是在英文里,就需要把陈述句的结构换成疑问句的结构。
作为一门讲究结构的语言,英语的语法是非常严谨的,在这样的结构下,英语有一种建筑般的稳定和层次感。
举个例子来说吧,当一个复合句,它的主语是一个很长的完整的句子时,通常这个主语会被放到这个复合从句的后面去,而原来放置主语的位置,会用“it”
来作为形式主语代替它。
对于语法上这样的要求,我个人是这样理解的:用长句子作为主语,那么这整个复合句的结构就会显得头重脚轻,句子的结构会失去平衡,不稳定,好像是倒立的金字塔,根本没有根基,立不住。
因此就要改变一下它的结构。
把长句子挪到后面,主语用“it”
来代替,头小,底座大,头轻脚沉,这样一个句子重心就稳定了。
正因为英文是如此讲究结构的合理性和稳定性,因此英文这种语言是特别适合长句子的写作的,它的结构清晰,逻辑缜密,可以一个从句套一个从句、一个从句链接一个从句地写出非常复杂的长句子,但句子和句子之间,又可以层次分明,错落有致,把很多意思叠加在一起表达,却丝毫不乱。
像乔伊斯这样的语言大师驾驭语言,可以做到整整两页纸只写一段话,这一段也只有一句话。
他能做到从句套叠从句,搭建出一个一句话的迷宫,你如果像拆枪一样把它拆开,又会发现它的意思,所合乎的语法都丝毫不乱。
相比英文的这种严谨的语法,中文的语法就没有这么严谨和系统了,我们在中学时学习的稍微系统一些的中文语法,都是语言学家在四十年代以后才归纳总结出来的。
在我个人看来,相较于英文严谨的结构来说,中文是一种任意性比较强,非常写意和随心所欲的一种语言。
如果英文是一砖一瓦盖起来的宫殿,中文就好像天上的流云,地上的流水。
之所以没有那么讲究结构的稳定,是因为它本身就不靠结构来表达。
也正因为重表意,不十分讲求语法严谨、结构稳定、逻辑关系完整清楚,所以从根本上说,中文就不像英文那样适合长句,而是一向以短句表达为主。
口语表达自不用说,书面表达也是如此,大家可以回想我们当年学过的文言文,那是最初的中文的书面语言,多么短促有力,简洁明了,多么有魅力。
一篇《荆轲刺秦王》只有几百个字,却是惊心动魄,荡气回肠。
即便是后来白话文兴起,以短句表达也是中文本身重表意的性质所决定的。
之所以会做这样的比较,并非是想判定这两种语言孰优孰劣,恰恰相反,当我明白了这一点后,我比从前更加喜欢英文,也真正地开始热爱中文了。
除去修辞上的美感以外,英文的大美是一种建筑学的美,而中文的美,则是行云流水的大写意的美。
这两者都是伟大的语言,但是它们的美本质上是不同的。
这就像在观看一幅中国的山水画,整个画的内容,是随着画卷一边徐徐展开,观看者一边慢慢地看到画的全貌,如果观看者只看到一幅山水画的一部分,也丝毫不会影响他对这半幅画的内容的了解。
而西洋画的观看,则必须第一眼看到画的全局,景深,透视,如果像中国画一样卷起来慢慢展开来看,那么你不把整个画展完,你就不太可能知道画上的是什么。
中文阅读,就像是看中国画,是展卷式的阅读,当你读到一个句子,你会一边读,一边获得信息,一边知道说话人的意思。
而英文的阅读,常常是必须读完整个句子,看到整个句子的结构,复句之间的关系,才能判定这个句子的内容到底在讲什么。
我想很多中国学生都有过这样的经验,就是在英语考试时,阅读理解和完形填空题总是失分最多的。
开始的几句总还能看得明白,可是越往后读,就越来越乱,即使词汇量不是问题,也常常越读越迷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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