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内蒙,不吃几回手把羊肉,算是白去了一趟。
到了草原,进蒙古包作客,主人一般总要杀羊。
蒙古人是非常好客的。
进了蒙古包,不论识与不识,坐下来就可以吃喝。
有人骑马在草原上漫游,身上只背了一只羊腿。
到了一家,主人把这只羊腿解下来。
客人吃喝一晚,第二天上路时,主人给客人换一只新鲜羊腿,背着。
有人就这样走遍几个盟旗,回家,依然带着一只羊腿。
蒙古人诚实,家里有什么,都端出来。
客人醉饱,主人才高兴。
你要是虚情假意地客气一番,他会生气的。
这种风俗的形成,和长期的游牧生活有关。
一家子住在大草原上,天苍苍,野茫茫,多见牛羊少见人,他们很盼望来一位远方的客人谈谈说说。
一坐下来,先是喝奶茶,吃奶食。
奶茶以砖茶熬成,加奶,加盐。
这种略带咸味的奶茶香港人大概是喝不惯的,但为蒙古人所不可或缺。
奶食有奶皮子、奶豆腐、奶渣子。
这时候,外面已经有人动手杀羊了。
蒙古人杀羊极利索。
不用什么利刃,就是一把普通的折刀就行了。
一会儿的功夫,一只整羊剔剥出来了,羊皮晾在草地上,羊肉已经进了锅。
杀了羊,草地上连一滴血都不沾。
羊血和内脏喂狗。
蒙古狗极高大凶猛,样子怕人,跑起来后爪搭至前爪之前,能追吉普车!
手把羊肉就是白煮的带骨头的大块羊肉。
一手攥着,一手用蒙古刀切割着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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