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书不是没法懂,而是懂了以后使我更糊涂。
以我现在的理解力——比上我七岁的时候,我现在满可以作圣人了——我能明白“人之初,性本善”
。
明白完了,紧跟着就糊涂了;昨儿个晚上,我还挨了小女儿——玫瑰唇的小天使——一个嘴巴。
我知道这个小天使性本不善,她才两岁。
第二类书根本就看不懂,可是人家的纸上没印着一句废话;懂不懂的,人家不闹玄虚,它瞪我,或者我是该瞪。
我的心这么一软,便把它好好放在书架上;好打好散,别太伤了和气。
这要说到第三类书了。
其实这不该算一类;就这么算吧,顺嘴。
这类书是这样的:名气挺大,念过的人总不肯说它坏,没念过的人老怪害羞的说将要念。
譬如说《元曲》,太炎“先生”
的文章,罗马的悲剧,辛克莱的小说,《大公报》——不知是哪儿出版的一本书——都算在这类里,这些书我也都拿起来过,随手便又放下了。
这里还就属那本《大公报》有点劲。
我不害羞,永远不说将要念。
好些书的广告与威风是很大的,我只能承认那些广告作得不错,谁管它威风不威风呢。
“类”
还多着呢,不便再说;有上面的三项也就足以证明我怎样的不高明了。
该说读的方法。
怎样读书,在这里,是个自决的问题;我说我的,没勉强谁跟我学。
第一,我读书没系统。
借着什么,买着什么,遇着什么,就读什么。
不懂的放下,使我糊涂的放下,没趣味的放下,不客气。
我不能叫书管着我。
第二,读得很快,而不记住。
书要都叫我记住,还要书干吗?书应该记住自己。
对我,最讨厌的发问是:“那个典故是哪儿的呢?”
“那句书是怎么来着?”
我永不回答这样的考问,即使我记得。
我又不是印刷器养的,管你这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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