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狼二则-《人间世》

遇狼二则(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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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兴焕,吾友也,1969年奉军差适口外科尔沁草原。

人城因事滞延,遂误返程旅车,又恐违时归队受责,遂沿草道蹇步而行。

约出城二十余里,已近酉末。

时值孟冬,云重草茂,绝无人迹,暝色阴霾,不辨景物。

马手无寸铁,且体赢,时地皆险,惧之。

然此中途,前尚有十余里途,阒无人迹,亦无望门投止宿所,无奈放歌而行。

放歌者所以壮胆,驱恐惧之心也。

甫行间,忽觉双肩有物,似有人从后搭之,问之不应。

马曾闻之于蒙人,此草原狼袭人之惯伎,若回顾,则狼即狂啮人项,无不立毙。

蒙人常用腿裹匕首,抽拔肘后刺杀。

然马无武器,心知遇狼,惊骇欲绝,汗出如注。

稍定,心知无幸,双手骤起捉狼搭肩之爪,竟负狼而行。

狼欲挣脱,不能,欲腾跃,双后蹄已离地,喙为马兴焕拉仰向上,苦不能脱,亦不能转圜。

马负之逶迤行十余里方归队,战友见之无不骇笑。

视狼,死矣。

辽西山中老狼,甚狡黠也。

马兴焕值吾营公干,黄昏时,自营部之连访吾,时周日班车已尽,思之路途不遥,仅约十里山道耳,遂独行松林间,游悠行之。

道至中途,忽一老狼从草间出,据羊肠道边,目眈眈视马。

马曾在草原工作,识狼甚稔。

马一惊即定,即佯误为犬,招手笑曰“啧!

啧啧……汝饥否?欲食否?随吾行!”

老狼以为其不识犬狼也,以误就误,遂佯作为犬,奔走欢跃马之膝前身后,伺机袭啮之。

行数里,值狼复绕行身前,马暴起发作,双手紧执狼尾,从足骤蹴狼股,詈曰:“汝以为吾不识汝!

尚望食吾之肉乎?!”

狼以为马已人其穀矣,正喜间,不意遭马突袭,大惊之下长嗥而逃,尾绝于马之手中——时深秋,尾毛甚丰,马制以为案几拂尘,甚别致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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