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风气下,相较而言,那在家骂人的,公然攫了朋友钱去买酒吃的,都是该通报表彰的。
可怕的是他不是孔繁森,也不是王宝森,他是“这一个”
大家中的这一个。
“法不治众”
,一般情况下是个事实。
你是这样,我也是这样,上头这样,下头也这样。
已经变成了一种广泛社会行为,非常的也自然成了正常——小学生屁蛋小孩子,作业没有做好,会去对老师讲:“我爸爸在××单位工作,您有什么事要办,给我说一声就成。”
深入到这个层次,真的让人替我们的民族捏一把什么呢?克己复礼为仁。
我们的《道德规范》里也讲“明礼”
,什么是礼?我看多数人是不甚了了。
有几个人会想“礼——就是理”
的?当然,礼还蕴涵许多内容,仅就这一“基本点”
而言,吾国国民“民鲜久矣”
。
你抠我鼻子我挖你眼,你抽我一嘴巴我揍你一耳光,这也是“礼”
,叫“尚往来”
。
“尚往来”
既是基本原则,当然就你给我钱,我就给你“项目”
。
现象上说没有问题,没有毛病,只是机关有点蹊跷:办的是公事,钱却进了私囊。
纪晓岚的这则故事没有提那官的名字,或者是为亲者为尊者有讳,或者那人当时尚健在,揭了秃疤疮怕“予后不佳”
。
但我以为是苛了一点的,“诛心”
太严了些:一个官员,知道畏法或知道羞耻,怯于舆论,不肯或不敢苟取非分,无论如何也算在守成自律里头的数。
倒是那群鬼们,不知见了今日那些以贿成政的官们的形容儿,该笑还是该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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