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一向需要法的禁束,权的治理。
既有权的现象存在,便有权贵者存在,古今中外,一向如此。
权大于法,权贵者超于法外,成为人上人。
凌驾于权贵者之上的,曰帝,曰皇,曰王。
中国古代,将他们比作“真龙天子”
。
既是“龙”
,下代则属“龙子龙孙”
。
“龙子龙孙”
们,受庇于帝者、皇者、王者的福荫,也是超于法外的人上人。
既曰“天子”
,出言即法,无敢违者,无敢抗者。
违乃罪,抗乃逆,逆尤大罪。
不仅中国古代如此,外国亦如此。
法在人类社会逐渐形成以后相当漫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仍然如此。
中国古代的法曾明文规定“刑不上大夫”
。
刑不上大夫不是说法不惩处他们,而是强调不必用刑杖拷问。
毕竟,这是中国的古法对知识分子最开恩的一面。
外国的古法中明文规定过贵族可以不缴一切税,贵族可以合理合法地掳了穷人的妻女去抵穷人欠他们的债,占有之也是天经地义的。
但是自从人类社会发展到文明的近现代,权大于法的现象渐趋式微,法高于权的理念越来越成为共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于是权贵者之贵不似以往。
将高官乃至将首相、总统推上被告席,早已是司空见惯之事,仅一九九九年不是就发生过好几桩吗?法律的权威性,使权贵一词与从前相比有了很大变化。
人可因权而尊贵,比如可以入住豪宅,可以拥有专机、卫队,但却不能因权而特殊。
他们比一般人更须时时提醒自己——千万别触犯法律。
法保护权者尊贵,限制权者特殊。
所以美国总统们的就职演说,千言万语总是化作一句话,那就是——承蒙信赖,我将竭诚为美国效劳!
而为国效劳,其实也就是“为人民服务”
的意思。
所以日本的前首相铃木善幸就任前回答记者提问时道:“我的感觉仿佛是应征入伍。”
因权而特殊,将被视为文明倒退的现象,在当代法治和民主程度越来越高的国家里已经不太可能。
因权而尊贵,也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其中一项就是几乎没有隐私可言。
其实,向权力代理人提供优厚的生活待遇,也体现着一个国家和它的人民对于所信托的某一权力本身的重视程度,并体现着人民对某一权力本身的评估意识,故每每以法案的方式加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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