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学-《微观天下事不负案头书》

论大学(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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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从事文科教学的大学教师们,自身是否具有稳定的价值观,决定着一所大学的文科教学的品质。

因为在大学里,再也没有别的什么学科,能像文科教学一样每天将面对各种各样的价值观问题。

有时体现于学子们的困惑和提问中,有时是五花八门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反映到、影响到了大学校园里。

为了达到一己之名利的目的而不择手段是理所当然的人生经验吗?

大学文科师生每每会在课堂上共同遭遇这样的问题。

大学教师本身倘无稳定的做人的价值观念,恐怕也不能给出对学子们有益的回答吧!

倘名利就在眼前;倘某些手段在犯法的底线,但大学生却纷纷四处打听那些手段(那样的手段真是千般百种、五花八门、层出不穷,在有的人们那儿运用自如,不以为耻反觉得意);倘虽损着别人的利益却又令别人只有吞食苦水的份儿——这种事竟也是做不得的吗?

窃以为,这样的“问题”

成为问题本身便是一个问题。

然而,无论在社会上还是在大学里,其成为“问题”

已多年矣。

幸而在大学里有一位前辈给出了自己的明确的回答——他说:“我不是一个坏人,我在顾及个人利益的同时,也很习惯地替他人的利益着想。”

不少人都知道的,此前辈便是北大的季羡林先生。

倘无几条终生恪守的德律,一个人是不会这么主张的。

倘无论在社会上还是在大学里,不这么主张的人远远多于这么主张的人,那么“他人皆地狱”

这一句话,真的就接近“真理”

了。

那么,人类到世上,人生由如此这般的“真理”

所规定,热爱生活也就无从谈起了。

但我也听到过截然相反的主张。

而且不是在社会上而是在大学里。

而且是由教师来对学生们说的。

其逻辑是——根本不替他人的利益着想是无可厚非的。

因为任何一个“我”

,都根本没有责任在顾及自己的利益的同时也替他人的利益着想。

他人也是一个“我”

,那个“我”

的一概利益,当然只能由那个“我”

自己去负责。

导致人人在一己利益方面弱肉强食也没什么不好。

因而强者更强,弱者要么被淘汰,要么也强起来,于是社会也得以长足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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