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故事里,往往拿“有那么一回”
起首,没有特定的景物。
这类故事多数是纯朴可爱的,但显然是古代流传下来的,把故事中的人名地点与时间已全磨了去。
近代小说就不同了,故事中的人物固然是独立的,它的背景也是特定的。
背景的重要不只是写一些风景或东西,使故事更鲜明确定一点,而是它与人物故事都分不开,好似天然长在一处的。
背景的范围也很广:社会,家庭,阶级,职业,时间等等都可以算在里边。
把这些放在一个主题之下,便形成了特有的色彩。
有了这个色彩,故事才能有骨有肉。
到今日而仍写些某地某生者,就是没有明白这一点。
这不仅是随手描写一下而已,有时候也是写小说的动机。
我没有详明的统计为证,只就读书的经验来说,回忆你的作品可真见到过不少。
这种作品里也许是对于一人或一事的回忆,可是地方景况的追念至少也得算写作动机之一。
“我们最美好的希望是我们最美好的记忆。”
我们幼时所熟习的地方景物,即一木一石,当追想起来,都足以引起热烈的情感。
正如莫泊桑在《回忆》中所言:“你们记得那些在巴黎附近一带的浪游日子吗?我们的穷快活吗,我们在各处森林的新绿下面的散步吗,我们在塞因河边的小酒店里的晴光沈醉吗,和我们那些极平凡而极隽美的爱情上的奇遇吗?”
许多好小说是由这种追忆而写成的;假若这里似乎缺乏一二实例来证明,那正是因为例子太容易找到的缘故。
我们所最熟习的社会与地方,不管是多么平凡,总是最亲切的。
亲切,所以能产生好的作品。
到一个新的地方,我们很能得一些印象,得到一些能写成很好的旅记的材料。
但印象终归是印象,至好不过能表现出我们观察力的精确与敏锐;而不能作到信笔写来,头头是道。
至于我们所熟习的地点,特别是自幼生长在那里的地方,就不止于给我们一些印象了,而是它的一切都深印在我们的生活里,我们对于它能象对于自己分析得那么详细,连那里空气中所含的一点特别味道都能一闭眼还想象的闻到。
所以,就是那富于想象力的迭更司与威尔斯,也时常在作品中写出他们少年时代的经历,因为只有这种追忆是准确的,特定的,亲切的,真能供给一种特别的境界。
这个境界使全个故事带出独有的色彩,而不能用别的任何景物来代替。
在有这种境界的作品里,换了背景,就几乎没了故事;哈代与康拉得都足以证明这个。
在这二人的作品中,景物与人物的相关,是一种心理的,生理的,与哲理的解析,在某种地方与社会便非发生某种事实不可;人始终逃不出景物的毒手,正如蝇的不能逃出蛛网。
这种悲观主义是否合理,暂且不去管;这样写法无疑的是可效法的。
这就是说,他们对于所要描写的景物是那么熟悉,简直的把它当作个有心灵的东西看待,处处是活的,处处是特定的,没有一点是空泛的。
读了这样的作品,我们才能明白怎样去利用背景;即使我们不愿以背景辖束人生,至少我们知道了怎样去把景物与人生密切的联成一片。
至于神秘的故事,便更重视地点了,因为背景是神秘之所由来。
这种背景也许是真的,也许是假的,但没有此背景便没有此故事。
AlgernonBlackwooa(阿尔杰农·布莱克伍德)是离不开山,水,风,火的,坡便喜欢由想象中创构出象TheHouseofUsher(厄谢尔的房子)那样的景物。
在他们的作品中,背景的特质比人物的个性更重要得多。
这是近代才有的写法,是整个的把故事容纳在艺术的布景中。
有了这种写法,就是那不专重背景的作品也会知道在描写人的动作之前,先去写些景物,并不为写景而写景,而是有意的这样布置,使感情加厚。
象劳伦司的《白孔雀》中的描写出殡,就是先以鸟啼引起妇人的哭声:“小山顶上又起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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