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此生所有丢脸行为貌似都用在了他的身上)……直到高考的最后一天,我还用他的饭卡给自己买了碗冰粥喝。
死缠烂打,软磨硬泡,甜软绵贱,死不要脸,却满心都是幸福。
十六七岁的年纪,谁都不敢说“爱”
,偷摸说句“喜欢”
已经是不得了的大事。
现在回想起那段岁月,反倒觉得那是“真爱”
。
那样的感情,没有斤斤计较,没有患得患失,太急着把自己奉献出去,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我对那个人的心意。
如果可以把心剖出来,我一定会的吧,一定会很大方地递到他面前说:“你看你看,这就是我的感情,鲜活滚烫。”
也许他会感动,也许仍旧拒绝,甚至会吓到或是惊恐。
但是我就那样执拗坦荡,无怨无悔。
高三那年,我家出了事,我整个人都灰头土脸,飞扬跋扈的精神不再,每天没精打采像条死狗。
爸妈也空前忽略我,不记得我的生日。
生日那天中午,我拎着饭盒去食堂吃饭,校园广播站又按照惯例开了“点歌台”
。
恍惚间听到主持人在念我的名字,说祝我生日快乐。
世界好像一下子安静了,正喧嚣的校园一下子凝固了,其他声音都被我自动屏蔽,耳朵里只剩下某某某为我点播的歌曲。
借着播音员的声音,某某某对我说:“别怕,有我在。
生日快乐。”
他为我点的是《同桌的你》,老狼的。
“你从前总是很小心,问我借半块橡皮。
你也曾无意中说起,喜欢和我在一起……”
我他妈从来没小心过啊,用橡皮都是用抢的啊。
我他妈哪里是无意中说起啊,我就差堵在你教室门口大喊“我爱你”
了。
音乐那么好听,旋律那么悠扬,我戳在校园的甬路上,伴着人来人往,哭得像个傻逼。
某某某送我的生日礼物是一盘磁带,就是《同桌的你》。
其实那时候大家已经很少听磁带了,CD已经成为炫耀的配饰。
但是我视那盘磁带如珍宝,把随身听放在枕头边儿,每天临睡前都要听几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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