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蕊谢恩出朝,回到相府。”
五更三点,约为现今的早上5点10分左右。
这个时候,陈光蕊正在朝廷里面等待调任。
而在先一天的晚上,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欢饮一宵。
一宵是多久?一夜!
即使没有一夜,也有大半夜!
至少得转钟两三点。
也就是说,两个人在一起睡的时间,只有一两个小时左右。
陈光蕊的酒量如何?精力如何?这些都是可能存在的问题,但毕竟是“共入兰房”
了。
这一两个小时有没有发生性关系?不好说,就算真的发生了,有没有受孕?又不好说,就算一枪命中怀了孕,还是说不通!
因为从温娇小姐结婚的那天晚上算起,到老公被杀,上面已经算的极为清楚,按多的算:只有18天,若按短的算?仅仅只有8天时间!
而温娇小姐竟然已经确认自己怀孕了!
按医学常识,一个女的,在受孕后,出现妊娠反应的平均时间是在40天或45天以上。
那么,温娇小姐怎么在8—18天内就确认怀孕了呢?只是未知男女。
这“未知男女”
就是怀孕有一向时了,而不是刚刚才发现的。
因此,我可以肯定地说:温娇小姐肚子里怀的这个孩子,是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有了,而绝对不可能是新科状元陈光蕊的!
只有这一种解释,才说得通!
这种说法,不知道大家能不能接受。
但只能这样解释。
是不是我故意要哗众取宠呢?不是的。
因为在原文中的其他地方,另外还藏有很“铁”
的证据,不信的话,请翻阅《西游记》第37回,三藏道:
“……当时我父曾被水贼伤生,我母被水贼欺占,经三个月,分娩了我。
我在水中逃了性命,幸金山寺恩师,救养成人……”
“经三个月”
这四个字说得非常清楚:唐僧是在陈光蕊死后三个月出生的!
陈光蕊与温娇小姐结婚的时间,可以被证明的,只有8~18天。
而无论如何,也证明不了有六、七个月之久。
因为结婚的第二天就奉皇命赴任去了,“钦限紧急”
、“勿误期限”
,不可能走了七个月还在半路上。
所以,唐僧的母亲温娇小姐,在认识陈光蕊之前就已经怀孕有几个月了。
是实,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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