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世界上最早的权力之争是围绕着生殖器展开的。
在一些竞争型灵长类动物群体中,雄性要通过激烈争夺才能获得交配权,如狒狒和南方古猿。
成年雄性是势不两立的情敌,要进行格斗,要把情敌打服打跑甚至打死,胜利者才能获得交配权。
英雄的生殖器才有用武之地。
情欲是胜利者的权力。
二
在西太平洋特洛布里恩群岛上,部落酋长的权威与娶老婆的数量有关。
酋长的地位虽然是世袭的,但他拥有多少权威却取决于他在公共事务上的作为。
酋长要领导战争,要组织节庆聚会和大型宴会,要举办舞会,要组织体育活动,要组织远航贸易等。
他在组织公共活动时要为参加者提供食物,还要赠送礼品,如此,他才有权威,才能获得支持。
当他需要人去完成一些任务时,会下达命令给所属村落,村落会向他提供人员。
但是,这些人不是白干活的,酋长必须为这些服务提供报酬。
酋长靠什么支付诸多的公共事务花销呢?
靠多娶老婆。
按照特洛布里恩的习俗,酋长可以从每个所属村落娶一个老婆,部落如果有四十个村落,他就要娶四十个老婆。
在他娶了老婆后,由于有了姻亲关系,每个村子都要给酋长进贡薯蓣,也就是山药。
山药是岛民的主食。
所以,酋长家的山药仓库非常大。
有了这些山药,酋长不仅可以养活众多妻子儿女,还能支付诸多公共事务的开销,获得全部落的拥戴。
只是,酋长要“对付”
四十个佳丽,尽管很爽,但也很疲惫。
酋长需要有强壮的生殖器。
酋长的权力从根本上讲来源于他的生殖器。
三
天主教教士不准讨老婆,究其原委,也与权力有关。
基督教诞生后一千多年的时间里,也就是说直到11世纪,神职人员是可以结婚的,教会从没颁布过禁止结婚的禁令。
当然,一个神甫不结婚,表明自己对肉欲有抵抗力,具有道德上的优势,对教徒更有影响。
但结婚绝不意味着有错。
圣保罗就说过:“倘若自己禁不住,就可以嫁娶。”
教会从制度上不准神甫或主教结婚,是出于反腐的考虑。
公元4世纪基督教获得合法地位后,教会的财富越来越多。
有教徒贡献的,有国王给的,也有些来自于无嗣教徒的财产继承。
到了11世纪时,教会的财富已经超过了欧洲任何一个国家。
教会有这么多财产,大都被主教和教士们所把持。
这些大权在握的人有妻室有儿女,难免会企图把财产传给自己的后代。
为了防止教会财产流失,11世纪教会做出了规定,不准主教的儿子担任主教,后来干脆不准担任教职。
但这样的规定并不能有效地防止教会财产向“教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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