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都没想,就笑着回绝了他,说:“你们玩儿吧,我有些累了,想早点儿睡。”
“别啊,今天这边儿有你感兴趣的人。”
我狐疑地看了他一眼。
然后老周就说出了一个让我眼前一亮的名字。
回过神之后,我就更加狐疑地看着他。
没等我问出口你怎么知道我喜欢他,老周就摇了摇他的手机。
我便懂了。
老周他居然在关注我的QQ空间!
并且他一路翻到了我高中时期写的心情——哦,现在叫“说说”
了。
我不禁感到一阵毛骨悚然。
而那个让我眼前一亮的名字,是属于一个明亮温暖的年轻男人的。
他叫倒颠,是个作家。
我高中时非常迷恋他。
于是,我便关了门,将自己收拾了一番,然后出来,参与到他们的聊天中。
那晚来的人,都是文艺界小有名气的好手。
有弹吉他的、有写作的、有画画的,也有酒吧歌手。
我不知道老周这么一个流里流气的普通大学生,怎么会认识这些文艺咖的。
其后,我也死缠烂打问过他不下数次,但他就是守口如瓶打死都不说。
后来我也就不问了。
我只记得那晚,我们聊得很投入,聊书籍、聊电影、聊世界的尽头、聊男男女女有的没的……反正很愉快,就像喝了雅哈咖啡一样愉快——噢,当然,那时也还没有雅哈咖啡。
后来,不管是什么样的聚会,老周都喜欢叫上我,我也都欣然前往。
因为我发现自己似乎越来越喜欢和老周出现在同一个场合了。
当我知道自己的这种意识之后,我自己都吓了一大跳。
至于后来我们是怎样在一起的,说起来便是滥俗得不能再滥俗的故事了。
那该是老周大三下学期的事情了。
还是一场聚会,酒过三巡,人人都有些醉。
老周想起了自己过世的爸爸,又说他的小爸对他不好,情绪一时不能自控,哭得稀里哗啦的。
我安慰他,揽他入了怀,抚摸他的发。
人群散去之后,我扶他进房,他情不自禁吻了我。
吻我的时刻,我顿时有五雷轰顶的感觉,脑子眩晕得不像话。
就他这一吻,我便不由自主地陷了进去——即使我觉得这样着实不应该。
但这日复一日地相处下来,我确实感觉到了我应该是爱着他的。
其后,其后我们便算是在一起了,偷偷摸摸地在一起了。
知道我们在一起的几个朋友,也都面带笑意地祝福我们。
我由此感觉到了这个世界深深的善意。
我们在一起的那段时光,是我此生最幸福的日子。
我们在一起之后,我便置办了厨具,每天下课之后便去附近超市买些新鲜食材,做些他喜欢的菜,喝点红酒,与他调侃互黑,然后疯狂地做爱……
(第2页)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