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历克斯皮尔斯-《七杀简史》

阿历克斯皮尔斯(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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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我的情报源,对吧?他告诉我歌手有可能卷入了数月前开曼纳斯公园的赛马欺诈案。

假如狗屎没从某个方向砸下来,因此真相很可能离它不远,牙买加人对此有个说法:就算不是怎样,也差不多就是怎样。

我一丁点儿也不相信歌手有可能卷入任何诈骗案,他妈的完全是胡扯。

但我很确定有人拉了屎,弄得家里臭气熏天。

我的情报源还告诉我,几周前的一个下午,歌手从克拉伦斯堡海滩回家——这已经很说不通了,因为连我这么一个白人,巴比伦的化身,都知道他每天早晨去巴夫湾运动,准时得像钟表。

有几个人似乎知道他为什么去克拉伦斯堡,这一点颇有意思。

他和几个来找他的人离开,他的手下只认出了其中的一个人。

三小时后他回到家里,愤怒得一整天都脸色通红。

爱莎大概是在四个小时前离开的。

我还躺在旅馆房间里的床上,眼睛盯着自己的肚皮。

这一趟真他妈诸事不顺。

我不知道我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我的意思是说,我当然知道我是来干什么的。

我就像《国家探寻者》的丑闻猎人,却在为访谈了丹尼尔·埃尔斯伯格【124】的杂志服务。

不,我连丑闻猎人都不如,我是个底层人渣,为照片配词说明只有一首红歌的傻逼穿什么衣服进录音室。

整个采访任务就是在浪费时间。

也许我该把视线从自己的肚皮上挪开,集中精神做点什么。

还有,自怜自艾也未免太过时了。

有些事情正要发生,我能感觉到。

也许是音乐里的什么东西,我说不清。

我躺在床上,闻着床单上爱莎的香水味,看着阳光洒在窗户上,这时电话响了。

——正在干什么事情……或者什么人吗?他问。

——很好。

这个俏皮话琢磨了一上午,对吧?

——哈哈。

也去你妈的,皮尔斯。

马克·兰辛。

我得花点时间搞清楚这个傻逼是怎么找到我的。

——天气不错,对吧?天气是不是不错?

——要我说,从旅馆窗户往外看,和平时也没什么区别。

——别他妈乱倒蛋黄酱了。

你还在床上?昨晚的婊子肯定特别带劲。

你,我的朋友,需要更好地认清人生。

真他妈要命,他这么热乎,不知道是因为他在这儿只认识我一个人,还是他出于某种诡异的误解,觉得我和他是好朋友。

——有啥要说的,兰辛?

——今天早晨我在想你。

——我干了什么,值得你这么大发善心?

——嗯,原因很多。

比方说,你很可怜,但我是你的朋友,所以我不得不告诉你。

我想说他不是我的朋友,就算撒旦带着十个大鸡巴的魔鬼干插我屁眼,我也不会和他交朋友,但此刻他的状态其实挺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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