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大宋庆历三年正月初七,是公孙策昏迷的第三天,也是我魂穿后的第三天。
我名叫李长河,今年23岁,陕西米脂县人。
我毕业于一所政法学院,按常理讲,我应该可以当一名地方的父母官。
可惜的是,阴差阳错之余,我居然魂穿到宋朝,附体到公孙策的身上,成为了宋朝大清官包拯的左膀右臂。
我还是把故事从头说起吧。
2003年,我刚走出大学的校门,就被安排到安徽一个落后山村里去实习。
一听到这个消息,我的心情无比兴奋。
当时的感觉,就像是一只被关在鸟笼中的小鸟,重获自由飞向了天空。
然而,现实终究击碎了我的梦想。
当我坐在车里看到崎岖不平的山路,以及一排排破落不堪的房屋,我的心沉了下去。
心想:这里也太穷了吧。
随着车子慢慢的驶入一个大院子,我也感到一阵的眩晕——道路太差了,车子颠簸的太厉害了。
我走出车子,立刻受到了他们的热情接待。
村支部书记走了过来,他自我介绍道:“你好。
我叫孙长河,是这里的村支部书记。
今天早上接到了县委书记的电话,说是今天有个大学生来我这里实习。
想必,就是你吧?”
“对。
我今年6月份刚从学校毕业呢。
我的名字叫李长河,很高兴认识你。”
“哈哈。
咱俩真有缘分。
虽然姓不同,但是名字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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