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郎说。
我打开收音机。
和阿郎第一次约会是在寿司店,第二次是泰式火锅店,第三次是烧烤店,第四次是荞麦面店。
每一家都是又好吃又雅致的店,我真心觉得那就是不良中年人的真实面目。
我们在泰式火锅店的归途接了吻,在烧烤店的归途磕磕绊绊什么都没做,荞麦面店的归途去了阿郎的房间。
那里有狗有猫,我对动物毛发过敏所以马上逃之夭夭,后来跟追过来的阿郎去了情人酒店相拥。
次日,我和宪悟提出了分手。
和宪悟在一起的三年是暴风雨般的日子。
我们学生时代开始交往,一度分手,重逢后爱情复燃结了婚。
初次相遇时,我和宪悟还都是法学部的学生,而结婚时我已经在现在的公司工作,宪悟则继承了家里的加油站。
我们生活在那种称为两代住宅[1]的房子里。
家里面充满了“要是我不是特别喜欢工作就最好辞职”
的氛围。
但宪悟跟我说,不用放在心上。
我不喜欢那个家,却喜欢打烊后的加油站。
打烊后我经常帮忙收拾,四下打扫,在周围拿锁骨碌碌锁上一圈。
但仅此而已,其他的都帮不上忙。
宪悟的母亲经常给我买东西,比如衣服或鞋子。
我不想要,但宪悟说收下就好了。
宪悟很能干,在这点上我觉得自己很幸福。
在加油站干活的他,动作干脆利落,很帅气。
而且他高中时代属于体操部,休息日的早晨常一个人在加油站后面跳绳,像洛奇一样。
工作结束后,宪悟基本在父母家吃饭。
回到家就只剩睡觉,但他父母等着抱孙子,所以床事偶尔也认真去做。
那些日子。
那是我想都没想过的生活,但也不是不幸福,这也是人生吧。
回国的弟弟是男同性恋的事,差不多是同一时间知道的。
“你不介意吧?”
弟弟说。
“不介意。”
我回答。
人生,越来越让我无法应付。
一切的一切,都如季节变换般在我身外流淌。
我无法反抗,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想反抗。
这个时候,我遇见了阿郎。
是阿郎让我想起我的人生属于自己。
“我想,我们分手吧。”
我对宪悟这么说。
那天加油站休息,宪悟跳完绳后又睡了一觉才起床,这时刚吃完饭。
他没有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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