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想,这将是一场比拟第一次世界大战壕沟战的恋爱,历时至少三年,在沈佳仪考上理想大学以前,谁先露出想追她的嘴脸的人,谁就会提早出局。
“而我,竟是唯一知道这个秘密的人。”
我若有所思。
人生没有意外,我一向坚定信仰这点。
我会得知这个重要情报绝对有其意义。
所以,我得到一个不容置疑的作战方针:“坚守三年,沈佳仪最好朋友的位置;上了大学后,再一鼓作气告白,赢得全世界。”
我打开空白笔记本,开始画人物关系树状图,拟定粗略的作战计画。
首先,言行举止皆很奇怪的张家训不足为惧,但可以作为我跟沈佳仪吃饼干闲聊的话题。
廖英宏很会讲怪笑话,这点跟我差不多,但基本上只需要小心一点即可。
谢孟学成绩非常棒,又会乱写诗,这下我的成绩也不能够停留在“还可以”
的状态。
最棘手的还是阿和,混蛋啊,沈佳仪聊到阿和的时候神采都会有些不同,让我陪笑得很辛苦,不过没关系,阿和,我会把你诱拐到向沈佳仪表露心迹的死胡同去——
但恋爱的真正胜负不在于别人,而是自己。
于是我反省了一下我的内心。
从以前开始,我在沈佳仪面前或多或少,都会有一点不自在。
这份不自在从国一开始就一直没能成功摆脱,直到刚刚吃饼干聊天的时候也是一样,聊得很开心,可是我却有些放不开,大剌剌说话的模样有一半是强装出来的。
这是为什么?
我常常会压抑自己流露出喜欢的情绪,即使不经意的眼神也竭力避免。
怕什么?我想到一个名词差可比拟现在的情况,就是“自惭形秽”
。
国中的时候,自己在沈佳仪面前的自惭形秽,是因为我对沈佳仪颇有好感,隐隐畏惧沈佳仪会因为我成绩爆烂,兼之上课吵闹而看不起我。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一百个人面前极尽丢脸之能事,还兼洋洋得意——只要其中没有他喜欢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篮下被盖一百次火锅,还觉得打篮球是件有趣的事——只要附近没有他喜欢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因为成绩差劲、上课捣乱、跟墙壁说话,变成某种反其道而行的英雄——只要他不需要坐在喜欢的女孩的前面。
而现在,如果我一直被自惭形秽的迷雾给困惑住,我就不能用完整的自己去喜欢沈佳仪。
那样的喜欢,头的垂得低低的,很不是滋味。
“所以,还是得从成绩开始着手啊。”
我抓着头,苦笑。
原来从以前一不留神开始用功读书后,我还是得靠用功读书这种“非常退流行”
、“讲出去会被笑”
的老步数去追女生。
真的是非常健康,老师家长都很推崇的校园爱情啊!
此时,沈佳仪站在外面,轻轻敲着我那间教室的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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