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进入宝顺洋行,跟随容闳去购茶
“怎么回事,为什么不放我叔叔一起走?”
“威尔逊先生有交代,说郑秀山先生是买办,根据你们中国人不成文的规矩,买办买办,负责一切!”
“哼,不错,人是我秀山叔雇的,可是谁也不能保证,一个大活人做什么事情都出自我秀山叔授意啊!”
“算了,官仔,不要和他们争,你先回去吧!”
郑廷江道,“先回去让你婶娘和大家伙放心,我没事的。”
“好吧。
“
郑观应回来以后,将情况一说,果然婶娘等人都很着急,毕竟牵扯进投毒杀人案不是件小事情。
最后,还是郑观应想出来一个办法:“婶娘,您和大伙儿不用着急。
我有一个朋友叫容闳,在香港的时候学过法律,对于洋人的事情,他比谁都了解。
我去请他来解决这件事情,一定没问题。”
“那你快去。”
于是,郑观应就马不停蹄,立即来找容闳。
容闳听了郑观应一说明情况,立即安慰道:“你放心,你叔父没事的。”
“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
在法律里,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叫做‘有限责任原则’。
你叔父和新德洋行所签订的合同,就是‘有限责任原则’。
他虽然总管所有的一切事情,但是在法律上却并不必要为任何一件事情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事实上,也没有人能够为所有的事情负责,这在道义上或许可以,在法律上则根本行不通。
因此,你叔父对于‘西崽’报复投毒一事,是没有责任的。
第一,他不知道投毒之事。
第二,他本人没有参与投毒之事。
所以,他是完全无罪的!”
“那么,容大哥,你可以为我叔父辩护吗?”
“我没有律师执业证书,但是我可以给你推荐一个朋友。
只要按照我说的去打这场官司,就一定赢!”
事情果然如容闳所说的那样,在法庭上,所有的人都认为,按照中国的法律和习惯,郑廷江是买办,是他雇用的厨师和杂役,所以他应该对投毒案负有完全的责任,即使他丝毫不知情,也应该被定罪,跟随一起受到处罚。
但是,郑廷江的律师按照英国的法律,明确提出了“有限责任原则”
,并且出示了郑廷江和新德洋行所签订的合同,里面的确并没有要求郑廷江对所有事宜一应负责的条文。
根据“有限责任”
而不是“无限责任”
的原则,郑廷江被宣判无罪。
而颇令人意外的是,当天晚上,威尔逊先生就亲自安排,在最好的饭店为郑廷江设宴压惊。
“买办,对不起,让你受委屈了!”
“不,是我选人不严,没有对下人严格约束。
因为我的工作失误,险些给威尔逊先生带来更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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