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有过一种情绩比它更加强烈,更加使人难以忘怀。
在我五六岁的时候,我有一个非常好的朋友。
嗯,他的年纪比我还小一点。
在我家屋子的一个角落里,有一些零食。
零食不像是刻意放在那里的。
因为那零食和一些杂物混杂在一起。
翻开那的杂物,偶尔能找到一两包零食。
那种零食我也不知道他的名字叫什么。
你只记得他是很小的一个包,手指长短,手指粗细(成人手指),塑料包装外面花花绿绿。
我邀请他与我一起去我家,在那堆杂物里寻找零食。
他听了之后非常高兴的和我一起去了。
果不其然,在我们的努力下找到了一包零食。
我拿到那包零食的时候是非常高兴的。
他向我索要那包零食。
我正打算如何与他一起分这个零食。
结果没想到他出其不意,趁我没注意一把夺走零食。
然后他就跑了,跑回了他的家。
我的母亲和他的母亲正在外面聊天。
他成功的跑回了他家,可是我则被我的母亲拦下。
我将此事告诉我的母亲。
母亲也只不过是笑着说到:“不就是一包零食吗?”
。
他的母亲也是在笑着说到:“你看你那孩子气的眼都红了”
。
从那一刻,我才明白什么叫恨。
我恨他,我把他当成朋友,让他跟我一起找零食,吃过了他却这样对我。
当时我的恨非常纯粹,只是想把它碎尸万断。
上一年级的时候一次,我拿了1元钱。
这是我中午用来吃饭的钱。
这是我第1次拿我的饭钱。
但我拿钱的事,还是让我的同桌知道了。
她是一个“雌性类人型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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