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样也好,他们都配合那么久了,相互熟悉方面不是别人能比拟的,同样人数队伍以及素质差不多的队伍作战,一定是我们赢。
十几年在一起的熟悉,不是别人能比拟的。
看到欧冶子的表情,我赶忙说到:“大叔这样如何?我们签约一年。
这一年,我们给你一万蓝金币,雇佣你一年。
一年之内你,若是觉得我们这支佣兵团还可以,那就加入我们,若是不怎么样,那我们也不阻拦您。”
“好!”
欧冶子看到我这段时间,做得种种事情,也想看看这个世界上,不要脸的人,到底还能做些什么事情,也就答应了下来。
消息很快传到了欧陆桑和法尔肯的耳朵里面,两人带着队伍很快冲了过来。
法尔肯一看到我立刻敞开他的大嗓门说:“老大!
勾引华纳公国公主的任务,被人完成了。
我们少了个任务。”
我晕!
这年头,竞争还真激烈,时间不过两个月不到,华纳公国的公主,就让人搞定了。
这样也好,反正我们这个队伍里面没有人适合做这个任务,虽然我非常帅。
可是贵族的那些臭规矩,我可是一点都不会,估计还没混进上层社会就让人驱逐了。
欧陆桑去做的话,估计公主没有骗到手,宫殿却让他搬空了。
法尔肯?除非华纳公国的王妃,被半兽人强见过,若不是如此,估计是看不上法尔肯了。
欧陆桑看着我在那里一会笑,一会皱眉的样子说:“我们是不是该去找另一个人入伙了?”
经他这么一提醒,队伍立刻收拾行装,跟周围的商家打了个招呼,立刻向城外走去。
那位当日使用过绿斗气的中年大叔,在街边的一个拐角处看着我们远走的背影,微微一笑从怀中掏出两只信鸽,扔到了天上,转身向另一个方向离开。
一个月蓝金币只出不进,让我着实心疼。
招到了欧冶子之后,我那个什么每天五十公里的行进速度,已经被我修改了。
改为全速向几百里外的矮人村庄赶去。
佣兵队伍这时候,没人身上都有十支弩箭。
一般遇到拦路抢劫的,我们这一百多号人,只要一亮手中的机弩,那些伙计都会乖乖的让开,另外把他们这几天打劫的收入全部贡献出来。
几天的时间,我们就赶到了矮人村庄的部落。
什么是贵宾般的待遇?这就是贵宾般的待遇!
我们一进入矮人部落的村庄,立刻受到了盛大的欢迎。
财神的力量就是大!
上次送来的五千蓝金币,充分的起到了它应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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