蜱虫的头部有倒钩,如果直接拔的话,很难彻底把它从皮肤内取出来。
这时候,就需要医院里专业的医务人员,利用专业的夹取蜱虫工具,用专业的方法,快、狠、准地将蜱虫从皮肤上取下来。
如果自己硬拔,方法不当,大概率会让蜱虫的头部留在皮肤里。
从而导致蜱虫的头部继续分泌更多毒素。
当毒素慢慢进入到人体的血液中时,会毒害人的神经,引发森林脑炎。
严重者有可能会导致人体器官衰竭,然后死亡。
上一世,我就是想到了这些,所以才会在发现林晨晨胳膊上有蜱虫的时候,第一时间带他去医院。
可是周芳芳和林晨晨母子俩,不仅不知道感恩,还怪我多此一举,说我故意找理由,目的就是为了阻止林晨晨参加数学竞赛。
一片好心,被当成驴肝肺,最后还招来杀身之祸。
想到这儿,我的心就凉了半截。
听到周芳芳说要直接将虫子拔下来,婆婆眼神有些慌张。
之后,婆婆看向我:“青青啊,你读书多,这能直接拔出来吗?这是什么虫子,为什么会钻进人的皮肤里啊?”
婆婆平时很尊重我,她觉得我懂得比较多,所以有什么事都愿意问问我。
因为虫子之类的,我之前跟她讲过一些,所以她保持着某种警惕性,才问我能不能直接拔。
在这个家里,只有我敢明目张胆地反驳周芳芳,遇事跟她掰扯到底。
但是今天这件事,我一点都不想掺和。
于是我一直沉默,并没有回答婆婆的话。
周芳芳见我不说话,便开始讽刺:“妈,她整日就知道搞学术和科研,她哪见过虫子啊。
你别看她整天跟我较劲,说起话来头头是道,可她实际上就是个没生活常识的书呆子。”
周芳芳说完之后,又转头看向我:“弟媳妇,你天天接触书本,都没见过虫子吧,更别说拔虫子了。”
我静静看着她,不说话。
周芳芳更加得意,将手靠近林晨晨胳膊的黑点位置,试图去拔那只蜱虫。
拔的时候,还不忘跟我说:“看好了啊,弟媳妇,学着点,拔虫子的时候,要拽着它的屁股,这样,一用力,虫子就出来了!”
周芳芳拔完虫子之后,很自豪地看着我。
“你看看,拔干净了,是吧!”
我看了看,没有拔干净。
周芳芳只把蜱虫的身体拔出来了,根本没有留意,残留在皮肤里的一个小小黑点,那是蜱虫的头部。
周芳芳冲我笑:“学会了吧,弟媳妇。”
我静静点头:“学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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