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匆匆跑进来说:“医生来了,你先别乱动。
”
罗斯玛丽喃喃问道:“我……我儿子在这里吗?”
“没有,只有你。
竟然还能说话!
赞美天父!
”护士帮她把袖子放下来,紧握住她的手,然后走到床脚边。
“赞美耶稣!
”
罗斯玛丽问道:“发……发生什么事了?”
“没有人知道,亲爱的,你一直昏迷不醒。
”
“有多久?”
克莱瑞丝将毯子盖到罗斯玛丽肩头,蹙眉道:“我不是很清楚,你入院时我还没来,你得问医生。
”别着“我♥安迪”小徽章的克莱瑞丝微笑着俯望罗斯玛丽说。
“我儿子的名字就叫安迪。
”罗斯玛丽对她回笑道,“那颗心是表示‘爱’的意思吗?”
克莱瑞丝用手指摸着圆圆的白色小徽章说:“没错,‘我爱安迪’,这种做法已经流行一阵子了,可以用在不同的事物上,像是‘我爱纽约’,任何事都行。
”
罗斯玛丽说:“好可爱,我以前没见过。
”
一名穿白色短袍的男子对几位在门口探头探脑的老人说了句借过,此人身形高大,发色赤黄,留了一脸赤黄色的大胡子。
男人走进房间关上门,克莱瑞丝转身让到一旁,“她能说话了,而且可以移动头部。
”
“你好,方丹小姐!
”留淡黄色胡子的医生走到床边,咧嘴冲她微笑说,医生将自己的袋子和一包牛皮纸袋放到旁边椅子上。
“我是阿特金森医生,”医生说着掀开一边的毯子,“真是天大的好消息。
”他用温暖的手指按住罗斯玛丽的手腕,然后抬手看着自己的手表。
“我出了什么事吗?”她问,“我在这里多久了?”
“请等一下。
”医生仔细盯着手表说,这位大胡子看来不会比她大多少,大概三十多岁。
他的外套上挂了一条极其时髦、彷若铬合金细领带的听诊器,衣服一侧别着“阿特金森医生”的名牌,另一侧是“我♥安迪”的小徽章。
看来“安迪”应该是这里的员工或最受欢迎的患者,她出院前,一定要设法搞一个徽章来。
阿特金森医生松开她的手腕,垂首对她微笑。
“目前为止都很好。
”他说,“而且是令人惊喜地好,请再等我一分钟,我想确定你不会再昏过去,然后我会尽可能把我们所知道的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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