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三天,摄踪和我回到了原来的着陆地点,装好马车,沿着突出部大道,一路向北。
我都怀疑自己有没有走错路。
仍旧没有看见地精或是独眼。
我的担心是多余的。
到了突出部的美斯崔克要塞,他们两个就赶来会合了。
佣兵团曾经代夫人把守过这座要塞。
我们离开大道,进入树林,准备好开餐,接着就听到路上一片喧嚣。
有一个声音不可能听错,是地精在叫嚷:“就是你的错,你自己禁不住诱惑,现在赖我头上。
我真恨不得把你的脑袋变成布丁,我呸,你压根就没长脑袋!”
“我的错,我的错,老天!
连他自己他都能骗。
真是不可理喻。
看那边,你个满身鸟粪的家伙。
美斯崔克要塞就在山上。
那里的人记性比玫瑰城还好,一定认得出我们。
所以我再问你一次。
我们该怎么在不被人割喉的情况下通过此地?”
我先舒了一口气,抑制住跑向大道的冲动,回头和摄踪说道:“他们骑着马。
你觉得这马是从哪里搞来的?”
我试着往最好的方向想,“也许是靠出老千赌赢的。
当然,前提是独眼能让地精上场。”
独眼这家伙逢赌必输,出老千的技术更是拙劣至极。
我有时在想,既然做人如此失败,他自己恐怕都有求死之愿了吧。
“都怪你和你那该死的护身符,”
地精尖叫道,“夫人找不见他。
这也就算了。
可我们也找不到他了!”
“我的护身符?我的护身符?是谁他妈最先给我的?”
“那又是谁往上面附着魔法的?”
“谁施的法?你告诉我呀,蛤蟆脸。
说啊。”
我悄悄走到林子边。
他们已经路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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