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福气?”
我闻言,自嘲地摇了摇头。
我妈嘴里的那个赔钱货,自然就是我,重女轻男思想在我家早就已经根深蒂固。
而南城薛家,在海都的地位跟我们林家相等,家产都有上千万。
两家联姻,确实可以算是门当户对了。
但薛家二子却是一个傻子,而且还有暴力倾向。
上一个嫁给薛二公子的女孩,人早就已经消失不见了,至今还未找到。
据说是被活活打死,然后抛尸荒野了!
和那样的人结婚,这跟把我推进火坑里面有什么区别?
他们还真的是我亲爱的家人啊。
“好的,妈。”
二哥闻言,点了点头,开始打电话联系薛家的大公子,仿佛不知道薛家二公子的性子一般。
“事情办好了,薛家那边愿意给一百万的彩礼,三日后可以办订婚宴。”
“嗯,办得不错,不愧是我的好儿子。”
妈妈点了点头,然后眉头微皱,“对了,让那个赔钱货把来福也带过来,记住让她戴手套,别弄脏了我给来福新买的金链子。”
听到妈妈的那番话,我的脸色变得有些复杂,眼中随后流露出几分自嘲。
来福就是家里养的狗,平日里吃的食物和我爸妈他们一样,住的房子也装修得非常奢华。
单单是那条纯金的狗链,就足够我几年的开销了。
区区一条狗而已,却在我家锦衣玉食,过得比我这个小女儿还要好上数倍不止。
属实是可笑!
“昊儿。”
妈妈温柔地看着面前那躺在病床上昏迷不醒的大哥,脸上充满了心疼和溺爱。
那样的眼神,那样的温柔,是在家像畜生一样干活十几年的我从来都没有体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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