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事常不公:真正的原创者绞尽脑汁、荜路褴楼、艰苦经营,好不容易才推津出新,另创天地,但在为人注意之前,别人却老实不客气,占为己用,抄袭剽窃,俨然以原作者面貌出现,对“师承”却嗤之以鼻,谢都不谢,提亦不提,还惟恐未及时将之杀以灭口,毁尸灭迹。
世上有的是这种人,这样子的事。
创作界远比商界更多老千。
1、杀时间
对峙。
哈森和三美手上各持一枪,但哈森这才知道,自己的枪膛里居然是没有子弹的。
子弹给人偷去了。
偷走他的子弹的居然是“自己人”:
骆铃!
“你为什么要害我!
?”
挺着枪的哈森愤怒极了。
“我没有害你,”骆铃不忘分辩,“我只是取走你枪膛里的子弹。
”
“你为什么要偷走我的子弹!
?”
哈森简直是恐惧了。
我以为你是奸的。
!
骆铃是有一点歉意——但那也只不过是一点,她已即时反诘:
“——谁叫你的长相像是奸的!
”
“你——!
”
哈森气得直顿着脚。
但不能发作。
他们的对话压低语音(当然没因而也压低火气):
“你们在干什么!
?”他不发作三美可发作了。
骆铃和哈森喁喁细语但夸张的表情,令他觉得无可忍受;他们之间耳语愈密,三美越觉自己落于下风,甚至是正给出卖。
“你们再说我听不懂或听不见的话。
”三美双手持枪。
两膝微屈,他蹲得用力,枪也抓得用力,所以肘部和腿部的关节和肌肉都在抖哆着,这情形他份外清楚的感觉得出来,但他生怕他的对手也感觉到这一点,所以他愈发大声(就像要以吆喝来震醒自己的心和胆一样)
的叱道:“我就开枪了!
”
“只有你会开枪?”哈森索性吼了回去,“我就不会开枪!
?我就没有枪!
?”
谁知骆铃居然细声的在他耳边说:“你不是不会开枪,只是不能开枪;你不是没有枪,而是没有子弹。
”
(第1页)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