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羡还记得那个半夜想逃而被怪影撕扯开来吃掉的男人。
“他?”
卢蕊说起他,似乎有些嫌恶,“懦夫一个。”
“我们女人被带上山寨,一来是煮饭洗衣,二来便是寨子里男人的玩物——暖床工具。
当时谭庭均是跟未婚妻子一起被掳去的。
那些令人作呕的男人便在他面前玷污他的未婚妻子,他也不敢上去反抗,最后未婚妻子不从,活生生被刀疤一刀砍死,腹部开了个洞,滚烫的肠子流了一地。”
说到这里,莫羡便想起了那挂在墙上,卷了一圈又一圈的肠子。
想必是谭庭均弄上去的,他尽管怕,但他也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事后去为她讨回一个公道。
“对了。
险些漏了黎风,她当年,是我们之中最小的一个。
我问过她,她是被人贩子给拐卖的,跟家里人失散了。
刀疤居然连幼童也不放过,黎风好几次差点被他弄死。”
说到这里,原本陷于无尽痛苦中的黎耀星想起了当年的事,那年父母双亡,城里又闹饥荒,他跟妹妹好多天不曾吃过一口饭。
实在没办法了,他为了去偷东西,就留了妹妹一人在破庙里,谁知他偷了一个大大的肉包子,小心翼翼地护着回到时,庙里已然没了她的身影。
他竟不知那几年,她遭受了这样的痛苦。
“你怎的这么傻,怎的这么傻。
哥哥岂会嫌你脏,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干净的姑娘啊!”
黎耀星抱着她的尸体,呜呜地低泣起来,看得人心里一阵酸胀。
莫羡把目光收了回来,她怕自己会跟着哭。
她想起那个目光澄净的小姑娘,难怪她看男人的眼里总是带着一股子惧意,经历过那些不可能不怕的。
“我本想回去报官,让官差来剿了这贼窝,却遭遇大雪封山,再一次下山无望。”
康周接着话题继续说了起来。
“魏路说,如果再不去,山上那些人便要死在那处了,救人迫在眉睫。
当年的我血气方刚,又带着几分的狂妄之气,以为仅是凭一人之力,便能将这个杀人贼窝一锅端了!”
说到这里,他的脸上顿显懊恼之色。
“结果显而易见,以我一人之力,只能杀了一些小喽啰,到了最后,体力不支,险些命丧刀疤之手。
这头上的伤痕,就是最显著的耻辱,这一生都会伴随着我!”
莫羡终于明白,他头上的疤是如何来的了。
“也不知是上天造化弄人还是如何,家中来寻我的人听闻我上了山寨,便带着官差来了。
最后打得两败俱伤,刀疤向衙门投降,说此生将金盆洗手,不再做害人的买卖!”
康周冷笑一声,“衙门当时也折损了许多兵力,这是最好的妥协方法,刀疤跟他这几个兄弟便这样留了下来。”
当年的事,到这里已经几乎是个终结。
“我们几人,杀了刀疤之后,半点没有后悔。”
卢蕊,康周,魏路均是目光坚定,以命换命在他们看来,非常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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