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到了兵匪不分的时代,这是军民分立最后的当然结果。兵的行动与匪无异,无告的人民不得已也多起来为匪。一个社会发展到这个阶段之后,兵事可说是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任何理论上可通的方法都不能根本改善这种病态。
我们明白这种情形,对光武帝废除郡国兵的政策就不致认为难解。建武七年(31年)诏:
今国有众军,并多精勇。宜且罢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及军假吏,令还复民伍。
地方兵现在已全不可用。太平时代,一般所谓好人都不肯当兵:天下一旦混乱,少数流氓与多数饥民就成为土匪,只能扰乱社会秩序,并不能卫国卫民。这些土匪往往打着军队的旗号,但旗号是不能掩盖实际的。只有善将兵的人经过相当时期的训练,才能造出一支真会打仗的军队。诏书中所谓“国有众军,并多精勇”,并非一句空话。光武起事时所领的虽也不过是些流氓与饥民,但经过十年左右的汗马生活,光武帝已锻炼出一个很大并且可用的军队。地方军反成了赘疣,在很多地方恐怕实际早已不存在,光武的诏书不过是承认一件既成的事实。隗嚣与公孙述是光武的两个大敌,在建武七年仍未平服,地方军若有丝毫的用处,光武也决不会在此时一纸公文把它废掉。
(八)东汉
所以东汉只有中央军,没有地方军。中央军除宫廷的卫士外,北军的名称仍然存在,称北军五营或五校就是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每营有校尉一人,五军由北军中侯总领,就是武帝时的中垒校尉。武帝时七校的兵现在并为五校,胡骑并于长水,虎贲并于射声。北军五营中最少有两营完全是外族人,其他三营中是否有四夷的人加入已不可考。据《后汉书》注引《汉官》,五营每营七百人,只有长水营多三十六人,为七百三十六人。所以胡越兵在北军中占五分之二以上的地位。北军平时宿卫京师,四方有事也往往被发。
第二种中央直辖的军队就是驻守要地的营伍:
光武中兴,以幽、冀、并州兵骑克定天下,故于黎阳立营,以谒者监之。扶风都尉部在雍县,以凉州近羌,数犯三辅,将兵卫护园陵,故俗称雍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