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响声之后,早就已经慌了的阿曼达想转身往楼上跑,可奥利弗一把抓住了她,并拽着她的手腕把她拉下了楼梯。
“安静,你听到刚刚的枪声了吗?”
阿曼达茫然的摇了摇头。
“毒贩开的枪。”奥利弗准确的判断道:“他们拿的是旧枪,膛线磨损的厉害,击发的声音和联邦调查局特工身上的制式装备不同,更加沉闷。”
阿曼达停住了脚步,皱着眉说:“他们开枪了?他们为什么要开枪?”
“对他们来说,偷偷摸摸的暗杀才是最好的方式,灾难尚未过去,人们不敢贸然前往其他楼层,他们只要盯准二楼的人杀,就能既完成目标,又摸到金币。”奥利弗分析道。
“如果开枪,一楼的人群有可能冲上二楼,二楼有可能跑下一楼,人就彻底乱了,根本就不方便他们锁定目标。”阿曼达也反应过来了,她说:“所以如无必要,他们绝对不可能开枪。”
“所以我们得去一楼看看。”
阿曼达紧紧抓住了扶手说:“席勒去了一楼,对吗?”
“你以为我是怎么带你跑出来的?”奥利弗左右看了看之后说:“我把你扑倒在地上,本想拉着你跑,却发现你昏迷了,这意味着如果不正面击倒席勒,我不可能把你带出来。”
“就在我做好准备和他硬碰硬的时候,有个冒失鬼从楼梯冲了上来,在看到席勒丢在那儿的尸体的时候,吓得转身就跑,席勒追他去了,我才能把你安全转移。”
阿曼达深深地皱起了眉,她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但并没有立刻说出来,但她还是点了点头,说:“我们去一楼,如果真如你所说,席勒有一个锚点,那这群毒贩就是最好的试验品,不用你以身涉险,我们两个一起观察,肯定能找出端倪。”
奥利弗点了点头,往下走的时候,阿曼达加快了脚步,来到了他的身侧,对着他挑了挑眉说:“以及谢谢你救了我,不过我很快就要从联邦调查局滚蛋了,所以你的事我恐怕帮不上什么忙。”
“话别说的这么绝对。”奥利弗凝视着眼前黑暗的走廊说:“不到最后一刻,谁都不知道最后的赢家到底是谁。”
走廊当中,一个有着银灰色头发,穿着粉红色夹克衫,还戴了个骚包的粉红色墨镜的男人踉踉跄跄的冲过走廊,而一个身影快步跟在他身后。
爱德华多·弗拉明戈,曾经的哥谭人,虽然后来离开了哥谭,但在他的贩毒生涯当中,依旧凭借哥谭人的身份和曾经住过阿卡姆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