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这绝对不止肿三天。”
乔不紧不慢地收回了拳头:“上次,你也说只让我肿三天的。”
约翰揉着已经红肿起一团的腮帮子,重新站直了身体,掏出了配枪:“OK,开工吧。”
乔在自己兜里一掏,拿出了一把手铐钥匙,向已经看傻了的那个嫌犯走了过去:“你等下瞄准点,别打到我。”
约翰咧嘴一笑:“放心,这事我熟。”
嫌犯看着那手铐钥匙,心中电转,突然明白这两人是在干什么,顿时满脸惊恐地叫道:“别,你别过来啊!不,不要!”
换成其他时,他会觉得这两人是在演戏。
但今天他是作为袭警嫌犯被抓进来的,而且他确实刚用棍子敲晕了一个警察,那对方的这举动就未必是开玩笑。
隔壁,路克和赛琳娜一人一根棒棒糖,抱胸站在单面镜前,看得连连点头。
路克叹服:“看看,多专业。先挨一拳,钉死嫌犯袭警的成果,再进行下一步。果然是老干探,手法稳当啊。”
赛琳娜却皱着眉头:“如果我们也这样干,到时候是你打我,还是我打你?我可不想脸颊肿一周。”
路克耸耸肩:“你打我呗,我比较抗揍的。”
赛琳娜满意点头:“好吧,我会训练一下,争取控制在肿两天的力道。不过我们应该不会经常用到它。”
路克不以为意:“多一种选择也是好的,动手不能太轻,太轻当时会看不出效果。”
边上的康妮侧目:“你们……”
路克侧头,对她灿然一笑:“学习前辈们的工作经验,我们这些新人的进步才会更快嘛。”
康妮:……那你就向隔壁那两个贱人学?
接下来的事,就很简单了。
已经被预定了袭警抢枪罪名,随时可能被击毙的嫌犯,心理防线被快速击破,果断交代了一切。
事实上,他的决定没错。
约翰确实有击毙这家伙的打算的,或者打成重伤也行。
反正还有一个嫌犯,他赌得起。
嫌犯却赌不起。
但是,审问出来的情况不太好。
这两人属于一个叫血骷髅的团伙,是这个团伙的职业打手。
他们的老大叫比利·乔顿。
袭击沃尔特就是他们老大比利交代给他们的任务。
而这个血骷髅只是在布鲁克林区混饭吃的一伙人,骨干人数也就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