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吉察觉到对方是想直接绕过自己,带走格罗特,立刻强势反弹。
他拿出地检无权插手证人保护行动的法律条文,威胁雷耶斯,要将她这种违规操作捅去联邦检察官那里。
雷耶斯当时的表情极其精彩,脸色发黑不说,还全是疑惑与不解。
她完全没想到真有愣头青小律师敢和自己对着干。
她的做法绝对是违规操作,但大多数小律师才不敢和首席地检对着来,否则会被地检办公室折腾出神经病。
美国的律师和地检、警局更多的是合作关系,而不是对抗关系。
很多大律师并不单纯是辩护水平高,而是在这两方内部有很深的关系,轻易就能办成别的律师办不了的事。
比如小律师保释不出来的人,大律师就能保出来。
小律师无法和地检达成控辩交易,大律师就能达成。
只要给足够多的钱,大律师就能让客户从警局和地检那里轻松脱身,而且这是完全合法的。
反之,律师得罪了首席地检,那对方只要将其列入地检办公室的黑名单,这位律师以后打的每一场官司都要耗尽力气。
更别提地检大多数都和警局关系密切,谁让他们一个抓嫌犯一个定罪,警局人员转去当地检的人更是大把。
福吉这样干,真的很不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