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约翰简单命令了一句,方脑壳立刻乖乖坐下,歪着脑袋看主人走向床边,拿起了床头柜上的一个手机。
这手机不是今年大规模普及的智能机,而是老式的板砖神器诺基亚。
他认得这东西。
被关小黑屋后,路克就给了一份备忘录,让他记牢。
备忘录上,这个板砖诺基亚就是给他配置的一次性联系工具。
他醒来后需要打一个电话回去,让路克确定他没被人半途扔进海里喂鱼。
约翰娴熟地输入了一个六位数密码,诺基亚进入了另一个界面,电话簿里出现了一个未知号码。
他拨通了它。
电话响了五秒钟,对面接通。
然后……就是长达十秒的静默期。
路克那边正在吃午餐,接通电话的是阿福。
约翰并不知道,他是在跟一个智能程序比耐心。
终于,他选择了先开口:“那个女人是怎么回事,你……”
这一开口,阿福那边的预留程序开始做出反应:声纹特征符合,指纹特征符合,已确定通话者为目标本人,信息发送。
约翰才说了两句,突然就听见耳边的嘟嘟声,不由得愣了愣。
手机这时响了一声,提醒有一条新信息。
他打开信息一看,发现是一个地点,里约罗西尼亚山底的一栋平房花园的杂物间。
然后最后附带了一句:“记住地址后,请彻底销毁手机,拜。”
约翰:……
一小时后,约翰从里约某个私人银行里走了出来,怀里多出了一个小盒子和一叠现金。
小盒子里,是他目前这张脸的全套身份证明,百分百手续齐全的真品。
盒子里还附送一张瑞士银行的信用卡,里面的金额他也打电话查询过,两千万美刀。
这就是路克给他的“买身钱”。
从此以后,他不再是约翰·威克,而是……
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护照,他喃喃出声:“基努·里维斯?”
……
路克没有和这位夜魔再联系的意思。
只要他不傻到再次暴露自己是夜魔约翰,那这辈子他都不会再收到路克的消息。
不过,路克还是饶有兴致地观看了新任基努·里维斯先生起床时的小视频。
在南美已逐渐展开手脚的他,想找点人手完成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