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怪他们笨,相反是他们经历的战斗太血腥,手雷这种东西炸死过多少同伴,多少对手,那都不用提了。
因此,他们才会如此敏感。
再说了,这里可是德克萨斯,全美枪械最普及的州之一,也是当兵人数最多的州之一,谁敢保证这些老兵没弄几个手雷在家里放着。
路克才完成了过街行动,就听见远处再次传来一阵枪声,他双目一凝:这是……自己家的方向?
这群家伙到底来了多少人?居然同时对三个地方展开了攻击。
不过,路克也不急躁。
罗伯特是什么人?在海外打了八年仗的老兵,个人技术值得信赖。
而且他又不是孤家寡人,除了路克两人,手下还有八个小镇警员随时能调遣,正面和一二十个枪手硬刚都没问题。
路克自然也不会象赛琳娜那样慌了手脚。
他没有急着开火,而是在等。
战斗爆发得很突然。
从两人被卡车撞,到现在,总共也不到三分钟。
而为了隐藏自身,FBI小组和小镇警员只是在小镇的几个要点上待命,发生战斗后才会赶来。
以小镇这点面积,最多五分钟内,支援就会到。
果然,就在那群枪手恼羞成怒地站起来,开始疯狂向赛琳娜所在的那一块射击时,一辆雪佛兰SUV飞快冲了过来。
它没有开车灯,黑夜中漆黑的车身也不显眼。
在距离枪手们还有一百多米时,车就靠边停下,飞快地下来了四个全副武装的探员,手中都不是手枪,全是自动步枪和微冲。
他们没有喊话,也没有急着开枪,而是靠着街边各种杂物掩护,飞快推进。
FBI当然没有电影中那么蠢,直接把车开近战场喊话,那样枪手们手中的AK绝对能把车和人一起打成蜂窝煤。
直到探员们逼近到了五十米,枪手那边发现了他们,根本没有任何犹豫,四名枪手立刻就掉转枪口,对着那四名探员就是一阵凶猛地开火。
这时,那边才传来一声大喊:“FBI,你们被包围了,放下武器,立刻投降!”
路克咧嘴一笑。
这同样不是FBI蠢,而是在走程序。
表明身份后,对方只要有一个人没有放下枪,那他们就能随意开火了。
作为执法部门,当然是要讲程序的。
纽约警察办案砸门,进门都要高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