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肥皂、洗衣粉、一般价格的洗发液、厨房去污剂,就不见得非明星们来做不可;由胡万增们来做,不但未尝不可,效果也许还会更好一些。
广告收入又快又多又容易——这会不会彻底改变了胡万增们的当下生活轨道呢?
毕竟,我相信,我们大多数人都希望他们一家的生活借助做广告这件事有所提高——住上了好些大些的房子,有了机动车,日常生活的家电水平丰富了,收成不好的年头也不必太为生计所忧了。却不愿看到另一种结果——他们有了经济人,果园也荒弃了,一心巴望持续不断地接广告。因为我们都十分清楚,那是不可持续的。对明星和“小鲜肉”们也不可持续,更别说对他们了。如果做广告这一件事使他们的生活向后一种轨道改变了,那么岂不是等于使他们误入歧途害了他们吗?
而如果机会降临,他们清醒地知道那只不过是他们生活中的一两次幸运而已,则无论对他们还是对中国的广告业之突破思维定式,都无疑是好事。
他们的广告费肯定不会像明星们的广告费那样高得令人咂舌。
若他们居然愿从广告收入中分出几分之一,捐助给某些生活与他们同样艰难,他们以前很想帮助而无力周济的人家,那么我认为,他们真是心灵伟大得很、高尚得很、可敬得很。即使周济的是比他们生活更难的穷亲戚,那也同样是极其可敬的。并且,为明星们也树立了榜样。
由胡万增一家想到,中国有不少植树楷模,我不止一次从电视中看到过他们可敬的事迹和他们所做的公益性广告。
公益性广告是免费的。
但企业和广告商们,为什么眼睛非盯着明星不可呢?请他们来做有偿广告真的注定会是“白烧钱”的事吗?
我看未必。
民企不愿尝试,国企为什么就不能带带这个头呢?
凡事总得有人带头。
广而论之,国企也罢,民企也罢,民间个体工匠也罢,一切普通劳动者中不但在工作岗位上表现优秀而且生活困窘的人(实际情况是,确有不少那样的人荣誉加身却过着值得同情的日子);一切为一方水土、一处乡村甚或仅仅是为自己的家庭辛劳不止且事迹感动我们的人——我认为都可以成为有偿广告人。
电视台的综艺歌唱大赛节目既然能为街头歌者提供平台,使他们的人生有所改变,广告业当然也可以帮助那些我们希望他们获得一些社会帮助的人。
而他们在获得了帮助之后倘也能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