宙斯在内的几乎所有神的愤怒。他们一致认为,阿喀琉斯必须因他的行为而受到严厉惩罚。宙斯还命阿喀琉斯的母亲水神连夜去往她儿子的营帐,告知她的儿子:是晚赫克托耳的老父亲一定会前来讨要尸体,而阿喀琉斯则必须毫无条件地允许——这是神们一致的态度。
所谓“人文原则”“人文主义”“人文精神”,乃是源远流长的文化现象。无论在中国古代的文学作品中还是西方古代的文学作品中,只要我们稍稍提高接受的心智水平,就可以发现古人刻意体现其中的、那种几近苦口婆心的、对我们后人的教诲。而这正是文化的自觉性、能动性、责任感之所在。有时,在同一部作品中,其善良愿望与糟粕芜杂一片,但只要我们不将自己的眼光降低到仅仅看热闹的水平,那么便是不难区别和分清的。
据此,我们当然便会认为,在《希腊神话故事》中,美狄亚的遭遇是令人同情的,美狄亚对伊阿宋的报复之念是我们理解的,但她为了达到报复目的,连自己与背叛爱情的丈夫伊阿宋所生的两个孩子竟也杀死,便逾越了报复的尺度,超出了我们普遍之人所能认同的情理范围。而这一则故事,如果我们不从这一文化立场来看,对于今天的我们便毫无认识价值了。而摈除了认识价值,那则故事的想象力本身,正如托尔斯泰所说——只不过体现了人类童年时期的想象力,并无多少可圈可点之处。
若我们以同样之眼光来看我们的古典文学名著,比如《水浒传》吧,武松替兄报仇而杀潘金莲,是谓私刑。衙门既被收买,报仇那么心切,连私刑这一种行为,我们也是可以宽容的。
但是,当一个被缚住的弱女子终于口口声声认罪、哀哀乞求饶命时,却还是要剖胸取心,我们今人都能认可吗?
武松血溅鸳鸯楼,连杀十余人之多,其中包括马夫、更夫、丫鬟。他们中有人也求饶命的,武松却一味只说:“饶你不得。”
武松这一文学人物,本色固然堪称英雄,民间声誉甚高,但其愤怒之下的暴烈复仇行为,难免会使后世对他的喜爱打几分折扣。然作为文学人物,那一些情节的设置进而可以说是成功的,因为恰恰描写出了这样一种事实——报复源于仇恨,仇越大,恨便深。大仇恨促生之大愤怒,如烈火也,能将人性烧得理性全无,唯剩仇恨,一报为快。殃及无辜,全不顾耳。武松报仇雪恨之后,以仇人血于壁上题“杀人者武松也”,按现今说法,这叫对某事件“负责”。所谓“好汉做事好汉当”,又显英雄本色也。但也可以认为,一通的劈杀之后,仇恨之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