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里已经一片狼藉,刚才路克和希梅娜待的那张长条形会议桌,已经被打得千疮百孔,一个匪徒浑身弹孔地躺在那里,另一个却是在门那边趴着。
呵呵,约翰这家伙挺厉害的嘛!路克心中笑了起来。
他都不需要费力,灵敏嗅觉就告诉了他答案,里面是那个约翰·麦克莱恩警探。
然后,就看见约翰警探在用一个对讲机向外说着什么,最后暴怒地叫起来:“特么的,我就是报假警,你来抓我啊,我就在中富大厦。”看他这样子,估计手机之类的没带在身上。
路克看着那个光着脚,穿个已经开始破烂的背心,满脸焦急的男人,心中佩服。
这位约翰警探可不象路克,身负系统,实力远超正常人类。
他就是个普通的警察而已,却敢和四五十名劫匪对着干。
不过,有了这位约翰警探的搅局,路克觉得自己还是不要和这位见面好。
一来,这位约翰警探的老婆,那位叫吉莱萝的女性高管应该也落到了劫匪手中。
这是刚才无意间和希梅娜闲聊知道的情况,说吉莱萝其实有个丈夫,在纽约当警探。
因此,路克一旦出去,是不是要跟着一起救这位吉莱萝女士?
二来,路克是洛杉矶警察,约翰却不是。两人联手,那就是他认可了约翰的行为,出了问题要“负领导责任”的。
其三,和约翰警探一起,路克就不能发挥全部实力,这无疑是自缚手脚。
还是悄悄从旁协助清理劫匪吧,反正自己又不会认错人!路克这样想着,就准备溜走。
但听见里面的约翰兴奋了起来:“哈哈,来了,终于来了。”
片刻后他又失望地叫起来:“该死,怎么就来了一辆警车?”
但他很快就行动了起来,砰砰声中路克饶有兴致地看着约翰警探的行动,片刻后他心中不禁为他鼓掌:聪明。
这位约翰警探把窗户砸了个大洞,然后把被他击毙的匪徒尸体扔了一具下去。
这下,楼下的警车想看不见都不行。
从路克敏锐的耳力中,似乎听见车顶塌陷的声音,肯定砸到某辆车。
而他刚才过来时,公司前门并未停车,所以尸体砸得只能是刚来的警车。
楼下响起激烈的枪声,路克摇摇头,知道中部区警局肯定要大举出动了。
既然明白了这些劫匪想干啥,他也不急。
而且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