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风衣男反应极快,瞬间身影一花,出现在十多米外。
嘭!
路克一脚落空,顺势踩在了草地上,与面前的艾玛打了个照面。
这个才满二十岁的年轻母亲,抱着小儿子,将大儿子挡在身边,浑身亮起橙红色火焰,眼中是护犊母狼般凶狠的光芒。
路克落下时,她下意识地发动了攻击。
轰!
一股烈焰从她体表冲出,轰在了路克胸前。
那边的皮风衣男发现机会,再次身影消失,出现在她身后,伸手向她和大儿子抓去。
一道黑影从艾玛面前的火焰中飞出,绕过她的身侧,直飞皮风衣男面部,正是路克扔出的蝙蝠镖。
皮风衣男感觉到即将射出自己面门的蝙蝠镖,下意识地发动能力,再次瞬移离开,出现在十多米外。
橙红火焰散去,一个黑色身影显露,头盔上一双尖耳和白光双眼,背后一袭漆黑披风飘扬。
刚才那一次火焰冲击,只是让他胸前战甲发烫,损坏度也就2%。
艾玛愣住,口中不禁喃喃出声:“黑暗骑士?”
皮风衣男耳朵一动,毫不犹豫发动能力,人影消失在原地。
路克皱了皱眉头:法科,这家伙跑得真特么快。
只要对方敢停留十秒钟,就能享受到本特大师开发的非致命性神经气体,保证当场躺下,浑身抽抽。
这个皮风衣男就是上次那个拥有瞬移能力的无眼人戈登。
他是来世与正常世界来往的传送者,来世最重要的人物之一。
只要抓到他,路克就可以用药物加精神催眠撬开他的嘴,获得来世的大量情报。
结果这家伙还是像上次一样谨慎,才听见“黑暗骑士”的名字,就立刻跑路。
难怪来世在正常社会极少传言,看戈登这家伙的行径就能略知一二。
不是遇上艾玛这个主动逃离的人,一般人即便从来世出来也不知道详情。
只要想想,一个普通人被戈登嗖地一声瞬移到一个山沟沟里,然后被人告知那里叫来世,十天半月后又嗖地一声送出来。
来世有电和一些普通生活电器,但其它网络、电话、定位仪器都没有。
那这个普通人除了知道“来世”这个自称地名,其它东西基本无从查询。
……
艾玛这才回过神来,有些慌乱:“那那个,我刚才以为是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