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竹苑商品房多出来的九点六平米带来的巨大经济压力,绝对可以让王有才一家在五年甚至更长时间内喘不过气来。
这让王有才一家既惊讶又恼怒,屡次跟开发商沟通,可开发商只让售楼小姐出面敷衍推诿,经理级别的人一个也不露面。王有才带儿子和售楼小姐理论,售楼小姐敷衍他们父子,说面积加了好,面积加了房子更大。王有才儿子当时就怒了,拍着前台桌子大骂,“废他妈话,我还不知道房子面积大了好,可是我有那么多钱吗?你们怎么不给我多盖两百平、两千平,把整个小区都盖到我房子里啊?”
售楼小姐一听这话,索性不理他们了。王有才父子也知道开发商财大气粗、势力强横,只敢发发脾气,不敢真在售楼处打打骂骂,也只能是狼狈而归。后来他们父子又联合其他的业主过去维权,售楼小姐都是敷衍了事,后来更是下了最后通牒,说王有才要是拒交多出来的房款,就按每天总房款的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
更恶心的是,王有才买房之前,房产商承诺的房高是两米八,可实际房高才两米六,走进去感觉特别压抑,身高越高的人在屋里呆着越难受。这还没有装修,如果装修之后,房高还要再缩减五到八厘米,那时候就更显得憋屈了。整天住在这样的房子里,可想而知会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王有才的儿子气不过,找到当律师的同学,想和开发商打官司,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他同学听说了问题关键所在后指出,这种问题,应该按照国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的“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规定来处理——如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建筑面积误差不超过3%,需照实补齐差价;如果误差超过3%,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进行必要的赔偿;或只补齐3%部分差价,超过3%部分不予补齐。
结果王有才儿子拿出购房合同来一看,在“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里有两项可供选择,开发商选择的项是I:合同约定面积为预估面积,最终面积以有关部门实测面积为准,对应房款多退少补;而项II才是上面那个国家规定。那位律师同学一看,认定他们一家是中了开发商的圈套,也因此,王有才一家必须为多出面积买单,否则法律也不会保护他们。那律师同学又多嘴问了下开发商的名字,王有才儿子说是华盛房产开发公司。
那律师一听这个名字,苦笑着连连摆手,说别说咱们本来就没占理,就算占了理,对方是华盛房产开发公司,那是韩水房产公司的子公司,咱们可是一百个一千个惹不起,我要敢替你接了这个官司,市里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