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听着的谢渊:“……”
萧沙冷笑了下,“夏大千啊夏大千,桃香楼跑腿那么久,眼色却当真半分未涨。若李隆基实在不配合,就拿出你那市井小人的癞皮劲,灌他一丸药下去。”他指尖的笛子转了转,嘲弄道,“到时候挟天子以令诸侯,控制天下,比之你这对谁都弯腰驼背低声下气的窝囊模样,岂非快哉。”
夏大千平生,最厌恶他人说他没有出息,否则当初桃香楼中许多人,为何偏偏是他去抢文小月。他就是贪财又想着出人头地。
萧沙谁都不选,偏偏挑中他做这个刽子手,让他见财起意杀了文小月。若他本人不曾有过这样的念头,萧沙又怎会轻易就控制了他。
红尘之术,不在内力或是华丽的招式,原本就是挑着人性的弱点下手。
夏大千当然不愿意承认此事,承认他曾是自贡城风月之地一个小小的跑腿的龟奴,承认他为了些许钱财杀了个女子,最后被那女人的姘头捉住折磨致死。如今在他位极人臣之后,这一点就更成为他心中最隐秘的不应被提起的忌讳。
萧沙此时提起他的出身,无疑是朝他敏感的神经上划了两刀子。
萧沙所做之事,已全然被李承恩在唐皇面前抖落的一干二净,在夏大千眼中,萧沙无疑已是弃子。
此番前来,他也再不打算在维持那表面的和平,毫无犹豫反唇相讥,“……龙王不必如此指责他人。早前就听闻红尘一派修心,王遗风睿智通达,成为红尘传人之后,行事通透对人心俗世之察也是锐利无匹,深受严纶先生喜爱,如此身世性格堪称完美之人,却为龙王多次算计,险些走火入魔。两年前遗风公子途径自贡城桃香楼,巧遇文小月,原本深重的心魔为这花楼姑娘渐渐澄明。龙王却为一己泄恨,控制夏某杀了文小月,又率领明教弟子屠城,栽到王遗风头上。可惜王遗风非但没有颓废,反而托身恶人谷,区区数月就人心所向成为谷主,日子自在又逍遥。人家是好是坏,都是人生赢家,走到哪里都有无数人跟随,做天生的王者。哪里如同龙王,虽取名为王,在红尘派时看严老先生脸色,流落袄教看教主脸色,即便跟随陆危楼脱离袄教,却依旧是陆危楼手下一条走狗。龙王大人……”这四个字,无端讽刺。夏大千冷冷一笑,“这样的你,相比你口中窝囊草包的我,似乎一般无二么。”
“不做顶端之人并不可怕,怕的就是,没有能力站到顶端,却还生出那些莫名奇妙的嫉妒残害别人,不是么!”
这话音分外尖刻,连谢渊都为这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