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午餐,葛瑞森却没走,而是留下来继续和路克闲聊。
路克奇怪:“你来洛杉矶出差,在我这里耽搁,没问题吗?”
葛瑞森面色平静,看着远方的天空:“没事,谁有意见,那我回去就好了,反正我也不喜欢出差。”
路克:……尼玛,真是吊得飞起。顶级专家就是如此做派么?
不过,确实如此。
世界各地那些有真本事的顶级专家都忙得很,谁要对他不满意,那就别找他,反正他们也忙不过来。
象老G这种存在,全国每天找上他的案子没有十件也有八件,全都是麻烦难缠的案子。
所以,他挑案子,纯粹看心情。
心情好了出差,心情不好?哦,我最近无法处理公务,另请高明吧。
路克也知道,一旦自己真正在警探这个位置上干个三五年,或许也能象老G这样做。
到时,就不是案子挑他,而是他挑案子。
这一聊,时间就到了下午,赛琳娜都回家了。
看见老G,赛琳娜再听见是罗伯特他哥,立刻恭敬地叫了声叔叔。
葛瑞森表情微妙地点头,瞥了一眼路克,却没多说什么。
然后,就是三个人的晚餐。
赛琳娜提出吃中国菜,路克选择了比较符合美国人口味的扬州炒饭,番茄牛腩,还有木须肉。
当然,全都是偏向美国口味的改良版。
象木须肉就没有木耳,也没有须,应该是生菜包肉丝?
扬州炒饭当然也不能那么地道,虾仁路克没买,玉米用的是那种罐装甜玉米粒,其它都差不多。
这次倒真是让葛瑞森露出了惊讶的神色。
显然,会做牛排和烤鸡,对于葛瑞森来说,不算什么奇怪的事。
美国人里只要会做饭的人,基本都会这类菜,最多是水平高低而已。
但路克现在做的中餐,就是大多数美国人都没耐心去做的东西,觉得太麻烦,没必要。
特别在尝过每一道菜后,他的表情就更古怪一点。
虽然葛瑞森没怎么吃过中餐,但哪怕普通人,从色香味三种感官上,都能基本分辨菜的好坏。
路克做的菜还没到大厨级别,但在普通人中已经是优良水准,加上色香都很不错,都可以去当个特色厨师了。
毕竟美国特色小馆子的厨师,只要弄的菜色漂亮,闻着诱人,吃着差一点其实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