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奇怪,索德伯格家根本不敢声张。
而一旦他们发现,其实是菲尼亚斯用无人机,把纽约mayor的独生子搞成重度昏迷,有成为植物人的可能,那问题就大了。
那时,梅森先生全家死光都不稀奇。
路克如此想着,拿骚县别墅的分身就已出动,前往菲尼亚斯家。
但不到半分钟,分身就一个转向,前往皇后区综合医院。
路克也心里不禁嘀咕起来:该不会这么巧吧?我说的死光只是个形容词组啊。
他更愿意当锦鲤,而不是乌鸦。不然身边的人都倒霉,那不成了倒霉催的漫威主角标配么!
就在刚才,阿福对菲尼亚斯最近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然后,就发现这位的女儿布莱丽已经进了医院,目前……处于深度昏迷状态。
菲尼亚斯早已和前妻离婚,独自抚养女儿长大。
也就是说,梅森一家就两口人,现在已有50%躺进了医院。
路克飞快地查着资料,很快从警局那里得到了一份一个多月前的出警记录,结论是“过量吸入违禁药品导致昏迷”。
这没什么稀奇的,NYPD里有一大堆这种出警记录,且每天都会增加数百条新记录。
但路克只是一眼,就察觉到了异常:“布莱丽昏迷的地点在上西区279号公寓楼外的小广场上?”
这地方,他今天才去过。
没错,就是他和林赛坐了片刻的那个小广场。
而这个小广场属于279号公寓楼,那位嗨药重度昏迷库克大少就住在二十五层。
这真是过于典型的巧合。
办案没证据前,最好别先下定论,但路克脑子里已大概有了一个故事梗概。
这件事的真实情况,只要他跟菲尼亚斯开诚布公地谈一次,就什么都明白了。
十分钟后,路克看着从医院后门走出,走向旁边小巷的菲尼亚斯,不禁叹了口气。
只是发给菲尼亚斯一个简单含糊的短信,对方犹豫几分钟,还是出来了。
这要说他没对库克大少做点什么,那才有鬼。
菲尼亚斯此刻头昏脑涨,心脏怦怦跳,感觉就和心脏病犯了差不多。
刚才那条短信的内容,让他心惊肉跳。
光是“我知道你用无人机对那个渣男干了什么”这句话,菲尼亚斯就不得不出来,与这个神秘人见面。
绕过小巷,走进一栋公寓楼半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