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这个词的本义应该是自我服从,即不屈从于外界的力量(“由”
字本来就有“服从”
的意思,《论语?泰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这里所讲的外界力量包括自然、鬼神、道德、神权和法权,彻底的自由就是不尊命、不尊神、不遵礼、不遵法,只按照自己的意愿、需求和主观判断行事,这种行为被定义为“完全自由主义”
。
英文中的“自由”
是两个词:freedom和liberty,前者偏重自我释放、压力和桎梏的解脱、轻松和舒适,后者多指政治上合法的需求(权利),它是一种社会排序的方式。
马丁?路德?金的名言“letfreedomring(让自由回响)”
,其实本义更多指的是liberty而不是freedom。
如果尼尔?阿姆斯特朗占领了月球,那么在第二个人来到之前,他可以享有完全的或彻底的自由,他想吃就吃,想睡就睡,要打谁就打谁(当然也没有人可供他打)。
中国人心目中的“自由”
大多都是这一类,阿Q说过“要什么就有什么,喜欢谁就是谁”
,这是“中国自由”
的最好注脚。
人类社会不可能实现“完全自由”
,就连封建帝王也不可能。
过分贪暴,必然会有饥民起来“斫他的大好头颅”
,这是隋炀帝杨广死前说的话。
每个人都想争取更多的甚至是完全的自由,必然会发生冲突——我想打谁就打谁,你也是想打谁就打谁,最终我们肯定要互相打。
战争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所以只好坐下来谈判,谈判的结果就是你不打我,我也不打你;或者是你给我一百美元我才不打你,等等。
这就构成了人类社会的基本序列:权利和义务。
“自由”
和“自由主义”
追求的最终结果就是平衡:每个人都可以在平衡状态下享有最大的自由。
所以“自由”
是一种调整人和人之间的距离的工具。
就像冬天的两只豪猪,靠得太近会扎伤,离得太远会冻死,几番往复,它们就会找到最合适的距离:既不会互相扎刺,又能得到对方最大的温暖。
这种距离就是自由。
深圳华为公司的老板任正非对“自由”
有这样的阐述:什么是自由?火车沿着轨道从北京开到广州,而不翻车,这就是自由。
任说的这两道铁轨就是自由的界限——他人的自由,就像你不能穿过墙壁到邻居家里去睡觉。
萨特有句话叫“他人即地狱”
,渊源就是我们无法在别人那里实现自己“完全自由”
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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